【大紀元7月16日訊】舊金山市府律師Dennis Herrera日前向加州檢查長提交了最新報告,新證據顯示,市參事趙悅明在去年8月11日參與競選後,9月15日在一份貸款文件上填寫的是柏林甘市的住址,而非在第四選區的住址。
報告還顯示,直到去年8月為止,趙一直為柏林甘住址支付垃圾費。舊金山市法律規定,市參事候選人必須在申請參選前的一個月,居住在自己的選區內。
趙悅明律師Steven Gruel對此表示,Herrera的新證據可能上報太晚,不能加強指控,但既然新的問題出現,他希望有機會給予答覆。
對於Gruel指控市府律師調查趙有偏見,沒有調查亞裔鄰居的說法,Herrera表示,調查的確包括了亞裔鄰居。他表示,所謂「調查趙悅明是出於政治目的和帶有偏見」的說法,是用來轉移人們對此案件本身的目標;實際上,調查中僱用了一位講廣東話的調查員,並對亞裔鄰居進行了調查,9個在證詞上簽名的人中就有華裔,舉證中也包括了趙競選義工的供詞。
此前,Gruel聲稱Herrera的舉證中,故意排斥了趙的朋友和競選義工,以及一些見過他的鄰居的供詞,並辯論趙雖然不全職住在第四選區,但不等於觸犯選舉法。
日落區Parkside教育和行動委員會,日前向市長紐森遞交信函,懇求紐森為社區利益著想,開始罷職趙的程序。紐森則表示,正考慮是否將以趙自承收拿「快可立」商人四萬元現金一事,將其免職。此前,「日落區街坊聯盟」7月6月投票通過,呼籲紐森罷職趙悅明。
紐森表示,趙悅明是否居住在第四選區的問題,不能與他勒索現金的指控相比。他認為,前者為小事,而後者是大事。市長發言人Nathan Ballard透露,市長辦公室已向市府律師提議,調查四萬元現金一事,是否符合官方失當行為的定義。
按規定,市議會必須以至少9比2的投票通過,才能免職市參事。◇(http://www.dajiyuan.com)
舊金山市長紐森考慮免職趙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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