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清華寮火災 兩中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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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十九日專電)座落於東京文京區的留學生宿舍「清華寮」今天清晨發生火災,釀成兩死十傷的慘劇。台灣駐日本代表處表示,火災發生時,有七名台灣學生在內,其中黃毓棠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送醫,目前神智清醒,觀察一陣後,數日內應可出院。

駐日代表處文化組表示,「清華寮」於今天清晨五時發生火災,經日本相關單位調查,係因抽煙引起。台灣住在該寮的學生及畢業後續住者共有十二人,火災發生時,有七人就在宿舍內,其餘的出遊或返國。

七人中,除就讀語言學校的黃毓棠受到嗆傷,被送至日本醫科大學附設千(馬太)木醫院救治外,其餘六人無恙。

駐日代表許世楷已派員到黃毓棠所住的醫院探視,並致贈慰問金。目前黃同學神智清楚,吸入的一氧化碳已漸消,在逐漸復甦中,醫療觀察一陣之後,近日內即可出院。

文化組官員已將黃同學病情與復甦情形,轉告給他的台灣家人知悉。

這起火災導致兩人死亡、十人受傷。死者是住在該寮的中國人,一名七十多歲、一名四十多歲。燒燙傷者年齡從十三歲到八十二歲。該寮住有台灣、中國、日本的學生及社會人士,約有三十戶、共四十人。

清華寮建於一九二七年,是一棟鋼筋水泥建築,總共四層,包括地上三層、地下一層,大約一千七百平方公尺,今天上午火災後,幾乎全棟燒毀。

該寮是戰前的台灣總督府提供給來自台灣的留學生(包括長住在台灣的日本人)作為宿舍,土地雖屬日本國有地,但房舍所有者為「學租財團」,戰前屬台灣總督府資產,戰後台灣總督府廢除,台灣方面曾主張予以接收而引起爭議。

東京地方法院於二零零三年判決,將這個學生宿舍由「學租財團」贈送財團法人「進德獎學會」,後者於去年一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終於在相隔六十年後確認所有權者。東京都政府於上個月發出課徵固定資產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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