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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地段行情 北市今年起調漲公有市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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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三日電)台北市市場管理處今天指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位租金自2000年調整後即未更動,為反映各市場土地公告地價及房屋現值,北市府將於今年換約時,以市場公告地價重新核算攤位租金,漲幅未達兩成,一次調整完成;漲幅超過兩成則分期逐步調漲租金。

市場處表示,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現行攤位租金計算,是以市有土地租金計收基準規定,並於1994年經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租金應按土地公告地價調整。

不過,市場處說,2004年攤商反映租金不合理,市府決定不調整,並成立租金改革小組,於下次租金到期重新訂約時調整。

由於中央每三年公告一次地價,市場處指出,今年公告地價,加上今年起陸續有攤商租約到期,市府將依今年度公告地價調整租金,預計今年有十二處市場攤位租金調漲,四處市場租金調降,其中以自強市場的漲幅八成七最高。

根據市場處統計,明年有二十二座公有市場攤商租約到期,新生市場漲幅最高,達兩倍之多;東門市場漲幅也高達一點九倍。2009年則有十三座市場攤商租約到期,其中,以錦安市場漲幅達八成五最高,八德市場漲幅仍未定。

市場處表示,攤商租金漲幅在兩成以上,一次漲足;漲幅在兩成至七成間則依百分之七十五、百分之八十五、百分之百幅度調漲;漲幅達七成以上,則以百分之八十五、百分之九十五、百分之百的幅度調漲,以漸進式逐步調漲租金。

另外,市場處指出,租金調整是為了確實反映市場經營區位的地段,避免產生價格機能脫節的現象;且租金調漲非為了賺錢,例如光華商場有攤位月租新台幣約四千元,週邊攤商租金有的達上萬元。

不過,部分攤商自治會無法接受攤位租金調漲的決議,擬於二十六日赴市議會陳情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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