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毛恆鳳獄中遭受酷刑及非人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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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訊】(維權網7月4日公告)被監禁的上海人權捍衛者毛恆鳳,自2006年5月被關押以來,警方一直不允許家人探訪她。在2007年6月28日那天,家人終於第一次得到警方許可去監獄探訪。 家人見到毛恆鳳後,方知她目前身體和精神狀況非常差, 血壓高壓達190,手上和身上都有瘀傷,關節疼痛。毛恆鳳告訴家人,她目前仍然在絕食抗議獄警毆打她,以及官方通過判刑監禁對她進行政治迫害的非法行為。監獄方面已經三次對她強行胃部灌食,造成她幾乎窒息,手臂多處因為掙扎抗拒,被灌食人員強行按壓,而嚴重瘀傷。

據毛恆鳳家人獲悉,5月15日那天,毛恆鳳被警方從上海楊浦看守所移送到監獄時,她遭到看守所人員毆打,包括掐她的脖子,毆打其腹部。押送人員強迫她換上一件單薄的襯衣, 故意讓她露出身體以羞辱她。被轉送到監獄後,她一直被單獨關在禁閉室,與看守所的禁閉室一樣,這間牢房也沒有凳子和床。她因長期坐及睡在濕冷的水泥地上,已經造成背部及關節腫痛。

維權網要求上海市司法局監獄管理處立即調查毛恆鳳被毆打的惡性事件,獄方立即改善對她的非人道獄中待遇,立即給毛恆鳳提供適當醫療檢查和治療。中國政府作為《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締約國,有責任對地方官方的這類非法行徑進行調查、追究責任。

維權網相信,對毛恆鳳的監禁是對人權捍衛者的政治迫害,我們特此重申立即無條件釋放毛恆鳳的合法要求,並希望官方遵照中國政府在聯大同意採納的國際《保護人權捍衛者公約》,保障所有人權捍衛者在中國不再遭受監禁、或被國安國保監視騷擾,為他們從事民間人權工作提供安全自由的環境。

毛恆鳳案簡介:

毛恆鳳 2006年1月24日她因到北京上訪被截回,拘禁至2月8日。2月13日她再被警察帶走非法拘謹45天。2006年5月因在她上次遭非法拘禁其間摔壞房間的檯燈被拘謹。上海楊浦區法院。 2007年1月12日被以”損壞賓館財物”罪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 4月16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毛恆鳳上訴,維持原判。 公訴人以毛恆鳳在其曾經被監視居住的賓館裡摔壞兩盞價值6千元人民幣的檯燈為罪名對她起訴。判處之前,毛恆鳳已經被非法監禁好幾次,僅06年拘留時間先後達10個月以上。毛恆鳳家人指出,毛恆鳳在監獄中受到各種虐待,例如,為了禁止她抗議,獄警將帶有強烈化學氣味的口罩戴到她的面上,在剛開始監禁她的時候,扒光她的衣服羞辱她,叫其他女囚犯毆打她,並長期將她監禁在沒有床也沒有椅子、只有手掌大的窗口的禁閉室內,並將污水糞便故意引入她的監室,讓她無法坐下及睡眠以懲罰她「不合作」。毛恆鳳曾經是上海制皂廠的職工,1988年已經是一對雙胞胎母親的恆鳳再度懷孕,因拒絕進行人工流產,被廠方開除。自1990年至2004年她不斷上訪申訴,曾被關進精神病院。2004年被上海市公安局判處勞動教養一年半。在勞教期間,毛恆鳳曾多次受到虐待。自2005年9月12釋放以來,毛恆鳳繼續上訪,為她自己及其他因權利受侵犯而上訪的人呼籲, 因此多次被拘留或遭到非法關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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