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7月6日報導)中國國家藥監局原藥品註冊司長曹文莊受賄罪名成立,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曹文莊被控收受兩家藥品公司的賄賂,作為為產品審批的報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對曹文莊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曹文莊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又認定曹文莊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並罰。法庭認為,曹文莊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在一審庭審中拒不供認犯罪事實,沒有悔罪表現且不積極退繳贓款,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不過,曹文莊歸案後提供線索,對偵破其他案件起到一定幫助作用,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上月,中國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因為批准不合格藥品而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