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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被搶 運將憑記憶半年找到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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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一名計程車司機不甘心歹徒假冒乘客,上車後持槍控制行動,並脅迫提領六萬多元積蓄,近半年注意行人容貌,終於一家修車廠外遇到歹徒,通報警方將歹徒繩之以法。

高雄市鹽埕警分局昨晚傳喚涉嫌強盜計程車司機嫌疑人劉寶泰(五十七歲,貨車司機、過失致死前科)到案,劉嫌雖然矢口否認,但被害人指證歷歷,及作案時被攝錄到的影像佐證,警方依強盜罪嫌,將劉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劉嫌今年二月九日搭乘王姓司機的計程車時,涉嫌持槍強盜王姓司機,榨乾被害人存款六萬四千一百元及手機,被害人今年七月五日遇見劉嫌送修貨車,暗自記下嫌疑人所有車輛牌照號碼提供警方,比對監錄系統影像等跡證,逮捕劉嫌。

鹽埕分局偵查隊長張樹義說,案發當時,王姓司機於左營大路與海功路口搭載劉嫌,要求至先載至博愛一路銀行提款,劉嫌再度上車坐進前座,直接以四五手槍抵住被害人,洗劫營業所得一千一百元,後又脅迫王姓司機前往五福四路新榮郵局及銀行,以提款卡領出現金兩萬元與四萬元,被害人下跪苦求,哀求說戶頭已被提空,但因口袋鼓起,劉嫌離走前再奪走被害人隨身現金三千元及手機。

警方表示,被害人不甘心血汗錢被搶,未載客期間,常到最初上車地點左營區巡視,終於在進學路一家汽車維修廠外,看到劉嫌開貨車送修,暗自記下嫌犯所有車輛牌照號碼提供警方,通報警方捉人,警方比對監錄系統影像等跡證,確認無誤,佩服被害人的「目色」(台語,眼力與記憶力),並表示,劉嫌是跨行的大貨車司機,與被害人可說是同行,竟狠心作案。

被害人則說,被劉嫌用槍枝脅迫半小時多,容貌不會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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