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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無效之訴明二審開庭 陳菊5理由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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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二十日電)高雄市長當選無效訴訟二審,二十一日將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一次開庭,陳菊今天發布五點聲明,認為去年十二月八日投票前一晚的「走路工事件」記者會,只是單純的揭發,並無為陳菊助選、拉票的行為,她也強調選舉過程沒有使用詐術,不能被認定當選無效。

陳菊被控「選舉無效」官司在六月十五日被判勝訴、「當選無效」之訴是敗訴。陳菊幕僚經過兩個月的推演,今天發布五點聲明,因應明天二審開庭,同時對一審判決的不合理處,提出反駁與質疑。

陳菊聲明不滿審判法官黃宏欽認為陳菊對於競選幹部的行為要概括承受,並負共同責任,還有去年十二月八日陳菊競選總幹事陳其邁召開的記者會屬於非法競選活動,另被指「走路工事件」記者會有「突襲」黃俊英之嫌等罪名,陳菊一一駁斥。

陳菊聲明,「走路工事件」是由陳其邁、總部發言人蕭裕正及立委管碧玲等人召開,陳菊本身未授意;若候選人對所有助選人員的行為都必須概括承受,質疑黃俊英何以不必為古鋅酩等人的賄選行為負責?

她還強調,「走路工事件」是在揭發事件,沒有為陳菊輔選或是拉票的行為;陳菊反控十二月九日當天,黃俊英陣營還在其記者會中,高喊「黃俊英當選」的口號,她認為對手陣營才是在進行非法競選活動。

陳菊說,古鋅酩等人為黃俊英發放走路工事件經檢方調查,證實陳其邁等人的舉發內容是真實的,所以檢察官已將古鋅酩等人起訴;陳菊強調,陳其邁等人的言論既無惡意誹謗,也非以不實言論意圖使他人不當選,更沒有使用選舉詐術,豈可判決她當選無效。

對於法官認定「走路工事件」涉及「突襲」黃俊英選情,陳菊聲明,十二月八日晚上的記者會,單純是揭發走路工事件,而且當晚並沒有任何媒體即時播出,反而最早呈現在媒體上的是翌日上午八時,馬英九陪同黃俊英投票時,指稱陳菊陣營抹黑黃俊英的新聞。

至於法官認為陳菊陣營構成選舉罷免法一0三條一項二款所指的「其他非法之方法」,陳菊聲明所謂「其他非法之方法」,應該是跟同款條文所載「強暴、脅迫」同等程度的手段;陳菊強調,陳其邁等人召開記者會沒有「強暴、脅迫」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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