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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男子殺弟婦被執行死刑

2007-08-22 21:13 中港台時間|08-22 08: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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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8月22日報導)蘭州一名男子向弟婦求愛遭拒,施毒手勒死弟婦,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令對他執行注射毒針死刑。

據悉,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後,首例核準的蘭州死刑案件。

《蘭州晨報》周三引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日前該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對向弟婦求愛遭拒惱羞成怒殺人的王振生執行了注射死刑。

死者張蘭是紅古區紅古鄉新莊逸夫希望小學的優秀教師,3年前,她的丈夫在車禍中不幸離世,後來出獄的大伯子王振生公然向她求愛被其回絕。2005年5月30日,王振生將張蘭騙至一廢棄的房子裏要求發生性關係,張拒絕後王失去人性,夥同其妹夫賈新建將張蘭勒死。去年11月7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王振生、賈新建死刑和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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