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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男子杀弟妇被执行死刑

2007-08-22 21:13 中港台时间|08-22 08: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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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8月22日报导)兰州一名男子向弟妇求爱遭拒,施毒手勒死弟妇,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令对他执行注射毒针死刑。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首例核准的兰州死刑案件。

《兰州晨报》周三引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日前该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向弟妇求爱遭拒恼羞成怒杀人的王振生执行了注射死刑。

死者张兰是红古区红古乡新庄逸夫希望小学的优秀教师,3年前,她的丈夫在车祸中不幸离世,后来出狱的大伯子王振生公然向她求爱被其回绝。2005年5月30日,王振生将张兰骗至一废弃的房子里要求发生性关系,张拒绝后王失去人性,伙同其妹夫贾新建将张兰勒死。去年11月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王振生、贾新建死刑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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