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餡包子」案商販起訴北京電視台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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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採訪報導)北京電視台「紙餡包子」事件餘波未了,包子商販衛全峰等人以損害名譽權為由,狀告北京電視台,要求賠償物質和精神損失。據報導,被法院以不符合名譽權案件的受理條件,駁回起訴。

北京「紙餡包子」事件中被指製造假新聞的北京電視台記者訾北佳雖然已被判刑一年,但事件並沒有因此而劃上休止號。事件中的商販衛全峰等人,以損害名譽權為由將北京電視台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物質精神損失。親北京的香港《文匯報》星期四引述中通社消息說,記者從海澱法院獲悉,因不符合名譽權案件的受理條件,法院駁回了衛全峰等人的起訴。

本台記者星期四致電衛全峰等人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哲律師事務所的張石磊,她向本台表示,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

張石磊:「法院還沒通知我們正式否決,因為這事情可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法院方面可能需要向上級請示一下,到目前還沒有正式通知,但應該到下星期會有一個明確的答覆。」

張石磊說可能部份記者消息較靈通,所以知道法院駁回起訴,她說,倘若起訴案被駁回,可能是當局顧慮到案件的嚴重性和複雜性—

張石磊:「可能因為這案子也比較特殊,它不像我們一般的案子,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立案基本上是不成質疑的。這案子肯定存在一定複雜性,影響比較重大,各大媒體也比較關注。至於當事人怎麼去考慮,我們還需要和他進一步的溝通。」

前《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昝愛宗星期三在六四天網刊文題為「無恥」—

昝愛宗:「『紙餡包子』案商販起訴北京電視台被駁回的文章,內容提到,明明是北京電視台《透明度》節目《紙做的包子》傷害了他們,北京公安也傳喚了他們,現在證明他們被北京電視台的訾北佳矇騙了,受到了精神損害,為什麼法院不支持他們索賠?很明顯,新聞造假是記者訾北佳的職務行為,以及北京電視台審查不嚴,最終節目播出,造成了對衛全峰等四人的名譽侵權,可法院為什麼視而不見呢?」

昝愛宗星期四接受本台採訪時說—

昝愛宗:「這事件主要的傳播渠道就是北京電視台,而不是訾北佳本人,他只是一個節目製作者,要是當局駁回四個商販的起訴,那就應該把訾北佳放出來,既然不受理人家的起訴,我認為對訾北佳的指控也是站不住腳的,背後肯定有一些政治勢力在施加一些壓力,不然法院也不會這樣判,我想法院肯定也有苦衷。這種壓力是來自哪裡,始終沒說出來,來自中南海還是來自北京市,北京市委呀,市政府呀,這說不清楚。」

昝愛宗則對於北京電視台在事件發生後與訾北佳撇清關係表示不滿—

昝愛宗:「不能說他是臨時記者,如果是這樣,紙包子也是臨時節目了,北京電視台也是個臨時機構;國家主席五年一換也是臨時的。」

訾北佳沒有當庭提出上訴請求,其辯護律師張浩說,訾北佳被刑拘時已引起多名法學人士的注意,有意見認為《刑法》中對訾的行為沒有適合的條款。張浩表示會改天到看守所與訾面談後,再決定是否上訴。有網民在網上說,當局對於訾北佳如此速決重判,有「法律政治化」的傾向,這與法治社會完全是背道而馳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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