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歡迎海外僑胞組團參加96年國慶

標籤:

【大紀元8月8日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96年十月慶典活動,已公告「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須知」及「補助海外僑胞回國參加96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作業要點」。僑胞返國可參加由僑委會請「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之10家合格旅行社所辦台灣3天2夜以上之旅遊活動,確保旅遊品質與安全。補助費用上限為新台幣3,200元,以實際旅費金額核實報銷,每人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旅遊補助者,僅限於9月21日以後入境者,旅遊期間為10月2日至9日或10月11日至18日止,並於10月5日至9日向僑委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領有慶典僑胞證,且須出席「10月9日四海同心聯歡大會」或「10月10日國慶大會」。

僑胞回國須先報名,登記日期自9月1日至9月30日止,可採「個別僑胞」、「僑團」的方式辦理。個別僑胞,可上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www.ocac.gov.tw登記;或下載登記表,以傳真或通訊方式登記。採通訊登記者須於9月30日前將僑胞登記表以快遞或掛號寄達僑委會(台北市徐州路5號15~17樓)。以「僑團」組團登記者則須填妥團員名冊及僑胞登記表。應備文件包括入境證件(護照及入國許可證等證件);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二張(背面請書寫中、英文姓名)。

組團回台參加96年十月慶典者每團人數以15人至40人為度。僑團組成後,請以正楷填寫僑團名冊(含僑胞登記表),每人檢附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二張(背面請書寫中、英文姓名)送交駐外館處於9月20日前以快遞核轉僑委會。有關活動詳情請參閱僑委會網站(www.ocac.gov.tw),或逕至駐布里斯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網站(www.taipeieco.org.au)下載相關表件,亦可洽董秘書報名,電話:(07)3229-5168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布辦處田中光處長夫婦拜會安琪拉修女
昆州警察廳長回應布辦處田中光處長
布辦處田中光處長出席佛誕節慶祝大會致詞
田處長探訪劉福田蘋果園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