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耿松案被以涉密禁律師介入

【大紀元9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導)被捕的杭州民主人士呂耿松家人日前接到公安分局通知以案情涉及國家秘密為由,不准予以聘請律師。家屬和律師分別對這一決定提出質疑。

八月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抓捕的杭州自由撰稿人呂耿松的家屬,週日收到經辦案件的西湖公安分局書面通知,以案情涉及國家秘密為由不准為呂耿松聘請律師。妻子汪雪娥星期四告訴本台—

汪雪娥:「聘請律師決定書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6條,決定不准予以聘請律師。他解釋說涉嫌國家秘密,在偵查階段不准律師介入。」

接受了家屬委託的北京著名人權律師莫少平此前已經把律師委託函和申請會見當事人的的相關文件遞交杭州當局。莫律師對這一決定書有質疑,因為公安局無權判定什麼屬於國家秘密—

莫少平:「按中國法律規定,本身一個事項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是由公安機關決定的,需要國家保密部門的鑒定。所以我們會向杭州公安機關詢問,你認為呂耿松這個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是否有保密部門鑒定結論,不能單憑你公安機關的認定就說他涉及國家秘密不同意律師會見。」

而家人在委託莫少平律師的過程就已經不斷受到公安阻撓。上個月中,呂耿松被逮捕後,妻子汪雪娥準備前往北京簽署律師委託書,出門口時遭到國保的阻攔,警告不准前往北京,更積極的幫她將買好的火車票退了;八月底,女兒呂飄旗繞道上海前往北京,成功委託了莫少平和助手丁錫奎律師做父親的代理人。

其後國保人員曾屢次要求家屬撤回對這兩位北京律師的委託,改請杭州本地的律師,汪雪娥告訴記者—

汪雪娥:「他就是不讓請這個律師,他說這兩個律師是唯恐天下不亂的,是國保大隊長鄭國良說的。14號他又告訴我,不同意請這兩個律師,如果要請你要打申請報告給我們要我們批准。我說這也要你們批准呀?他說你不要請那兩個律師,在杭州請律師。9月3號也說14號也說。」

記者:「如果根據國家秘密律師不准介入的話,杭州律師和北京律師有什麼分別呢?」

汪雪娥:「那我倒沒問他,我說莫律師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照的。他說也不行,反正我們不同意!」

北京的莫少平律師以為異議人士辯護聞名業界,而在他代理過的案件中多次遇到當局以所謂涉及國家秘密的理由阻撓與當事人的見面以及瞭解案情,如高智晟、張林、姚福信等等案件。

莫少平認為,中國當局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剝奪一個公民得到法律援助的做法及相關的法律條文,是與國際慣例甚至中國憲法的精神相悖的—

莫少平:「因為作為任何人不管被指控什麼犯罪,都有權利聘請律師,並沒有規定什麼類型的案件,親屬請律師還要經過公安機關的批准。儘管中國大陸現在的刑事訴訟法等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有這種規定,在偵查階段如果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同意律師會見等等,但實際上和中國憲法的精神是有相衝突的地方,也是與中國加入的一些國際公約是相矛盾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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