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個新的可怕的流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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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訊】這是一個流行語流行的時代,一不小心便「撞」出一個流行語來。那個「當心,別被寶馬撞著!」流行了很久,如今又在流行:「老太摔倒千萬不要過去,別說是你撞的!」。

中午下班回家,正好走在一對母子的後面,母親正與兒子對話:「兒,看到老太太摔倒,你千萬別去扶。」「為什麼?」「今天媽媽看了一條新聞,兩名中學生把摔倒的老太太送往醫院,賠了4萬元,你想想,媽媽一年也賺不了2萬元。」孩子的眼睛裡卻充滿著困惑和迷惘。

回家後,我上網找到了這條新聞:老太太倒地受傷,被兩名中學生送到醫院。老太太說是兩名學生將她撞倒在地的,醫藥費等損失應該由他們來承擔;學生說,他們沒碰到老太太,是愛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老太太將兩名中學生告上了法庭,索賠11萬餘元。法院二審卻裁定2學生監護人賠償4萬元(9月19日《新安晚報》)。

其實告誡的不只是這位母親,近來不少朋友碰到我,都說到好人難做,看到摔倒的老太太最好是不過去。救助是怕你吃官司,一旦吃官司,時間和精力都耗不起。要救助,也要尋找證據。朋友的話是實情,一旦吃官司,時間和精力真的耗不起。那麼在救助之前,就要尋找證據,證明自己不是肇事者。救人還要尋找證據,這不是救助者的悲哀,而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朋友的告誡並非是空穴來風,因為報導救助老太反被告的新聞是越來越多。9月6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對彭宇案作出的一審判決,給社會影響是深遠的。尤其是那種「常理分析」的判決,會讓更多的見義勇為者望而卻步。兩個月前庭審期間堅持「以後碰到這種事還會出手相助」的彭宇,當拿到判決書後他就說:「再不會這麼衝動了」。因此,我很贊同郭松民先生的說法,這是「影響性訴訟」,所謂「影響性訴訟」,顧名思義就是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的訴訟,通常是指在一定範圍內為公眾普遍知曉和廣泛關注。我們必須釐清這個問題,法官判案不是代表個人意志,而是國家意志。

有意思的是9月18日《重慶晨報》報導這樣一條新聞,似乎是有意為「彭宇案」作註釋。15日下午,重慶一海歸男子在街頭阻止扒手作案遭到圍毆,周圍群眾只是圍觀而無人幫忙。事後,該男子在天涯論壇發帖《今天我被三個小蟊賊暴打的時候,有你在圍觀嗎?》,質問現場圍觀的冷漠市民時,有網民說:「抱歉,海歸先生,別問我,我不知道。你去問南京法官。」且「頂」這條評論的最多。

道德應當根植於我們內心,善良是為了讓我們內心安寧。但當做好人享受不到做好人的樂趣,還要負出代價,吃官司,內心顯然不會安寧,好人也就沒有人敢去做。

「老太摔倒千萬不要過去,別說是你撞的!」成了人們告誡親朋好友的口頭禪,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又一病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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