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l Guillory :「市場失靈」是個啥東東啊?

Gil Guillory 翻譯:陳青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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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通常人們談到自由市場的時候都會人云亦云地說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干預什麼什麼的。可是市場失靈是什麼?它怎麼定義,怎麼才算失靈呢?

一個最為大家接受的定義是:按照某些理想的標準例如完美的競爭模型,「當市場不能有效的提供或配置商品和服務的時候我們就稱之為市場失靈」。這個定義被經濟學家們廣泛用於解釋諸如經濟的外部性、網絡經濟、信息不對稱、委託人-代理人關係等等問題。可惜的是,他們並沒說明自由市場有什麼缺陷,而是「市場失靈」的流行定義本身就是似是而非的(請看俺的大作《如何直截了當的思考》第5.47章),他們用「失靈」這種感性的詞,就跟「失靈」是真的似的。

N多的低手錯誤地認為如果證明有市場失靈(如以上定義)的情形,那麼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引入政府干預了。然而他們沒有把問題建立在對這個不完美世界的正確描述之上,而是建立在似是而非的「市場失靈」的定義之上。好吧,就讓我們對市場失靈這個詞的通行定義進行一下嚴格的追問,讓我們看看真正的市場失靈應該是什麼樣的情形吧。

失靈(失敗),總的來說,意思是行動不能達到預期結果。例如撐桿跳運動員沒有躍過橫竿是失敗(失靈)。一個工程師的設計沒有奏效就是失敗(失靈)。但是,一個組織的失靈是什麼?政府失靈、商業失敗或者市場的失靈是什麼意思呢?

政府是有著固有目標的組織,例如建立社會公正和維護國內穩定。不管政府做了什麼,只要沒有建立社會公正或者維護國內穩定,就是政府失敗(失靈)。正如我們可以對其他那些由人組成的機構所期待的那樣,政府機構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而控制成功或失敗(失靈)的結果。公司可以被看成一個經濟機構,是一個以盈利為基本目標的機構。無論其努力與否,如果它沒有盈利,就是失敗(失靈)。

一個機構的失靈(失敗)可以是短期性的也可以是長期性的。當一個公司長期失敗時,它的所有者通常會解散它或者讓它破產,公司的解散可以被稱作「商業失敗(失靈)」儘管它意味著一系列失敗的總和。當政府長期不能達到其固有的目標時,就被稱作「政府失靈(失敗)」。

而市場,儘管是一種社會組織形式,但不是一種統一的穩固的組織。市場沒有國家憲法、公司規章之類的成文規章,沒有固定的組織成員。正如偉大的亞當.斯密同志的著述中所描述的,市場是自由演進形成的簡捷有效的系統。市場的參與者們在市場中尋求的目標各不相同。一件商品的價格對於買家來說可能覺得太高,而對於賣家來說又可能覺得太低,這全憑人們的主觀感受和偏好。市場並不是一個鐵板一塊的組織機構,沒有一個單一的目標,因此我們也就無法衡量其運作的結果。不過知道這一點我們還不夠,我們可以從這裡更深地挖掘下去。

最能攪和廣大人民群眾思想的是有的同志用似是而非的「市場失靈」概念來建立一個不存在的理論世界,並用它來解釋真實的世界。比如說,用「市場失靈」來解釋信息傳遞費用過高和不準確(即交易費用)所造成的結果;解釋消費者並不總是清楚一件商品和服務是否能夠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現象(即信息不準確或者信息不對稱);解釋當前決策影響未來決策的問題(即路徑依賴);解釋經濟行為的外部影響問題(即外部性和公共產品理論);解釋存在欺詐、違約、在買家和賣家之間存在的違反規則的現象(也屬於信息不準確和信息不對稱),以及其他各種現象。

對商品的屬性和人類行為的商業本能的瞭解能夠讓我們更好的理解什麼叫「市場失靈」。汽車不夠安全、或者電價過高、或者是流感疫苗儲存量過低這些現象不是市場失靈。汽車應處於什麼樣合適的安全水平、電的合適的價格是多少、疫苗的合適存量應該是多少,只不過是一個主觀的判斷。 即便我們大家都同意疫苗存量過低的事實,問題也有短期和長期之分,而後者是經濟分析最重要的對象之一。

市場失靈這個概念如果有用的話,應該指的是由於人類能力傾向的基本缺陷而導致通過自發組織(相對於強制組織而言)而不能達到的某些善的目標。這個定義實際上是說市場的缺陷實際上就是人的缺陷,同樣由人組成的政府的干預也存在同樣的缺陷。簡而言之:市場不能,政府同樣不能。這個定義讓我們將關注的焦點放在:組織分析。

當然,如果相對於某些標準而言自由市場存在缺陷,那麼就存在通過政府干預進行改善的可能性。但是,我們在面對市場不完善到市場失靈的轉換的時候必須面對三個主要的困難。

障礙The Hurdles

首先,政府是壟斷的,而市場不是。如果政府長期不能減少貧困人口的數量或者達到其他的善的目標,這就可以被稱作政府失靈(失敗)。然而,如果某項商業生意失敗,並不意味著市場的失靈。甚至一系列代表某種商業模式的公司或生意失敗,也不意味著市場失靈。這種情況僅僅意味著某種商業模式的失敗。因為某種商業模式不能通過提供某種商品而盈利,並不表示沒有某種商業模式能通過提供這種商品而盈利。

如果某種商業模式還未在真實世界進行嘗試,即便在論證過程中邏輯上是可行的,這種商業模式在實戰推行過程中失敗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總的來說,那些宣稱市場失靈的人犯了兩個邏輯錯誤。其一是輕率地假定所有成功的商業模式已經被嘗試過或者即將被嘗試。其二是假定政府過去的那些干預行為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這兩個邏輯假設是相當荒唐的,因為它們把企業家假設為不犯錯誤的,這是對自由市場的誤解。眾所周知,對企業家來說,失敗是家常便飯,企業家們是不斷的嘗試那些沒有被嘗試的商業模式,通過不斷試錯來嘗試尋找成功的商業模式。

第二,更重要的是,我們有一系列主觀的可欲價值需要遵循。沒有一種辦法能夠同時照顧到所有的價值,我們不能以一種價值的名義而忽視其他的價值。為了流感疫苗存量的提高,我們可能不得不犧牲其他的善的價值。政府的每項計劃都是讓一部分人花錢而讓另一部分人受益。由此,到最後問題就歸結於我們就必須進行道德的辯論,證明政府搶劫一部分人的錢而讓另一部分人受益的正當性。

只有極少的情形是讓所有人受益的計劃被證明只能通過政府的強制機構來實施,對此,我們不得不採用功利主義、實用主義的態度,但對此我們必須謹慎對待,因為實踐告訴我們很多可能付出的代價是我們想像不到的。

第三,我們必須審視真實的狀況和干預的長期的後果。我們相當清楚,民間自發機構的內部組織機構相對於政府機構而言能夠自我約束和不斷改進,從而保持了對後者的優勢。如果一旦政府強制力介入公共事務,將採取什麼樣的組織機構,它如何和典型的極權干預相區分?

這些政府強制機構是會傾向於維護公共利益,還是維護其自身的利益,從而遵循公共選擇理論,還是傾向於維護組織利益,從而遵循掠奪理論?因某種公共利益目標而成立的政府機構時候會偏離其最初目標?事實證明,這樣的機構總是會偏離其初衷。當干預的目標發生完全改變,或者不再那麼迫在眉睫時,這個政府機構是通過改革適應新的變化,還是終結自己的存在,還是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地位和權力範圍?我們在考慮引入政府干預的時候,就必須將這樣的不適當的不公正的機構存在的制度成本計算在內。

總之,當有人討論到市場失靈的時候,他必須說明一切可能的民間自發組織秩序在激勵和約束條件的運行結果上比某種高度強制的機構要差。而且,他必須說明這種高度強制機構將由政府來實施,而這種政府機構的演進不會導致長期的「政府失靈」。

【Gil Guillory,美國得克薩斯州化學工程師。】

英文:What Are You Calling Failure?
By Gil Guillory
5/5/2005
http://dev.mises.org/story/1806

--原載:《鉛筆經濟研究社》,2008-01-04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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