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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選會:投票是權利 選民可決定領不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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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七日電)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立委洪秀柱等人上午拜會中選會,要求釐清拒領公投票有無違法,中央選舉委員會秘書長鄧天祐表示,投票是選民權利,拒領立委選票或公投票不會被罰款也不違法,但站在選務機關立場,中選會是「鼓勵」選民投票,不希望選民拒領。

鄧天祐表示,選民領取公投票後,在圈選前可將公投票退回,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就會把這些退回的票蓋上「已領未投票」章處理,但選民不能把錯領的票撕毀或攜出投票所外,如果選民把選票撕毀或攜出投開票所,將有刑責及罰款問題。

鄧天祐請選民注意,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也不能有「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的行為。

媒體詢問,投票所現場佈置能否一張桌子全放選舉名冊及公投投票人名冊,另一張桌子放四張立委選票及公投票?鄧天祐說,這已違背中選會「分桌領票」的決定,所謂分桌領票就是一張桌子放立委選舉人名冊及立委選票,另一張桌子是公投投票人名冊及兩張公投票,中選會如有接獲檢舉,會依法處理。


國民黨立院團執行長曾永權(右)七日拜會中選會,要求秘書長鄧天祐澄清拒領公投票違法的不實說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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