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呼喚

——寫給武漢市的法官、檢查官和律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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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深冬已至,乍寒還暖。未見瑞雪料峭,但聞春意喧囂。天象的變化帶動人類歷史的轉輪,「三退」大潮推走暖冬,人權聖火傳遞來戊子之春。

當我們跨入二00八,這個人類歷史上諸如諾查丹瑪斯等眾多預言家預言天滅中共的特殊歷史時刻,我們同時也跨入了一個對我們每一個生命的未來進行抉擇的歷史時刻。

二00四年,驚世奇書《九評共產黨》橫空出世,至今約有近50%的國人已閱讀過此書,並對自己的未來作出了明智的選擇,二00八年元月4日,在大紀元退黨網站上發表聲明的「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人數已達3千多萬,因網路障礙不能發表聲明的國人不計其數。

就在中共氣數已盡、形如紙虎、不斷拉人做陪葬的時候,在歷史古城武漢,仍然不斷的上演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的慘劇:

案例一:十堰市蔡子東被非法關押七年期滿後在武漢市二道棚洗腦班遭迫害
案例二:武漢市法輪功學員諶紅艷被非法判刑四年
案例三:2007年12月14日晚,武漢法輪功學員董八珍被綁架
案例四:2007年12月15日早上武漢法輪功學員黃永珍在漢口中山公園被綁架
案例五:黃陂老人陳小蓮2007年12月15日在武漢中山公園被綁架
案例六:2007年11月19日晚,武漢法輪功學員李詩紋被綁架
案例七:武漢市法輪功學員王繼軍被非法判刑五年
案例八: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張偉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

儘管操縱迫害的罪魁是武漢市610,但是不少法官、檢查官和律師們也不同程度的參與了進去,成為了罪惡的替死鬼,這是我們不願看到的。

對法輪功的迫害,始於1999年7月20日,是江澤民發動的大規模的一場利用國家機構、國家法律、國家政策法令,整個國家機器,針對中國大陸及海外數千萬信仰真善忍的無辜百姓的犯罪行為。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根據聯合國1998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第六條和第七條的相關條款,江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滅絕種族罪」和「危害人類罪」。

儘管中共採取各種卑鄙的手段阻止法輪功學員對遭受酷刑折磨、被活體摘取器官等等罪行進行曝光;在國內用各種非法、強制和暴力的手段來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喉舌機器栽贓、陷害法輪功、並混淆民眾的視聽;利用權力,非法強姦並要挾司法界參與迫害,不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但八年來,海內外法輪功學員以和平的方式、不懈的向全世界人民講述被迫害的真相,建立了人類歷史上用道德戰勝強權的不朽的歷史豐碑。

目前國際社會和國際媒體開始高度而廣泛的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國內,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後依然慈悲寬容的對待迫害者、希望喚醒他們沉睡的良知而不再被利用來犯罪,這寬廣胸懷和偉大的情操,感動了一批有正義感和道德良知的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還有一批官員和正義之士站出來為法輪功鳴冤。

2003年,著名律師郭國汀公開撰文譴責中共鎮壓法輪的禍國殃民之舉;2004年底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公開為法輪功抗辯。2006年4月撰文「中共必須立即停止鎮壓法輪功 所有參與宗教迫害責任人必將受到正義審判」。

高智晟律師是當今中國維護法律尊嚴和正義的化身。他在2004年成功的為河北兩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並獲得無罪釋放。他曾三度為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上書全國人大、胡、溫,向全世界證實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慘烈程度,早已突破人類能接受的道德底線,呼籲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他在致胡錦濤 溫家寶及中國同胞的公開信中強烈呼籲:「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

2007年2月,浙江民主人士池建偉因幫法輪功朋友傳遞光盤,而被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他的辯護律師李建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考證了一個晚上,後來又找反邪教辦公室問,才知道鎮壓了那麼多年,原來連文件都沒有。 鬧了這麼一個大笑話,中國政府從來沒有認定法輪功為邪教。」

2007年2月27日,池建偉案辯護律師李建強在法庭上提出中國法律從來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該發言立即引起滿場震驚,檢察官無力反駁只是強調各級法院在司法實踐中都是這樣操作的。就是說雖然沒有公開的文件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但審判還是把它按照邪教組織來處理。李建強律師說,我們國家是個成文法國家,不是判例法國家,判例沒有法律效力,而且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因為缺乏法律依據,也全都是錯的。

《憲法至上 信仰無罪》是李和平、滕彪、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鄔宏威六位律師在2007年4月27日為河北石家莊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所做的無罪辯護詞。其視野開闔,氣度宏偉;其文筆行雲流水,其正氣蕩氣迴腸,體現了當今中國律師的絕代風采。他們首次以一個律師的群體出現在中共的法庭上,以他們的膽識、勇氣、正義和智慧,慷慨陳詞,各展風采,為法輪功抗辯,場面極其震撼!被媒體成為「史無前例的法庭辯護」

2007年10月,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發表致中國政府領導人的公開信,他指出「當今最迫切的是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同時對受害人給予國家賠償」。在公開信中,他談到:「信仰自由,是當今世界的普遍共識,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我國憲法均有規定。但是「六四」以後,鄧小平的繼任者為了繼續一黨獨裁的統治,對於任何非共產黨系統的組織都列為「不穩定因素」,要「消滅在萌芽中」,即把「法輪功」一個群眾煉功組織作為目標,殺雞儆猴。人家不服,要「說清楚」,更是大不敬,施以種種迫害。這顯然不是針對「法輪功」,而是對全國人民的鎮壓!所以應當立即對「法輪功」停止鎮壓。」

中國現行有傚法律文件沒有哪條哪款有明確認定法輪功是邪教。作為檢察官應依法舉證、法官應依法斷案。如果因為眼前的利益而依據上面命令和所謂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參與到迫害中,當歷史開始對迫害者進行審判的時候,所有法庭審理的音像和文字記錄,起訴書和判決書上的簽字,都將成為參與迫害的罪證。作為法律人不能褻瀆法律的神聖,要為自己負責,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啊!

律師、檢查官、法官是人間正義與公正的象徵,而當今的中國司法,卻淪為為匍匐在中共腳下的狂犬,參與到對自己同胞—最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中來,這不能不說是中國人的悲哀、中華民族的悲哀。

泱泱五千載文明的古國,為外邦紅色暴力理論所洗腦,華夏子民如今早已淪喪為文化和精神的亡國奴。當你接受中共的強權,認可、屈服於它的暴虐時,你已經成為了中華民族的罪人,在幹著挖掘中華文明的根的罪惡勾當了。我們不能啊,斷了我們民族的香火!我們不能啊,成為歷史的罪人!我們不能啊,讓我們的子孫後代承擔我們今天的罪過!

正義與罪惡、道德與強權,今天我們必須選擇。

在這個宇宙中,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生命,那麼也都有著自己獨有的生命特點和存在方式,在中國古老的文化裡面,這就叫一個生命的位置。我們的位置其實就是我們生命的組成因素。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位置是一個不能分割的整體。真善忍是構成我們的生命的因素。選擇了真善忍就是選擇了我們生命的位置。

大夢緣識真言,
浮榮過眼雲煙。
勘破迷霧別樣天,
任憑風雲幻變。

歷史如舞台,一幕去了,一幕又來。這是自然,這是必然,我們應該坦然。
天滅中共在即,我們真誠希望律師、檢察官和法官同胞,能夠秉承良知善念,對法輪功案件做出無罪判決。

如果您仍有膽略,就作好立案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及其幫兇的準備,維護法律的尊嚴和自己作為法官的清白,在這特殊的歷史時刻,給自己的未來——生命的永遠做出正確的選擇。

最後,祝您萬事如意,新春吉祥!

武漢法輪大法學員
2008-1-8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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