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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廠土地未開發 高市府:高捷仍須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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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二十七日電)高雄市政府捷運局今天表示,即使高捷三個捷運機廠土地開發不力,依規定,市府仍要向高捷催收土地租金,每年約新台幣八千萬元。捷運局說,市府九月中旬已向高捷催繳土地租金,盼高捷履行合約。高捷開發事業處長賴明德表示,三機廠周邊公共設施不健全,不利高捷招商。

高雄捷運採BOT興建,市府與高捷簽訂三十六年的興建營運合約,扣除六年興建期,自捷運通車之後,高捷應依約支付市府土地租金,每年約八千萬元。

捷運局指出,高捷於紅、橘線共取得三個機廠,還有橘線鳳林國中、博愛路沿線等四筆土地使用權,高捷可以在三十年營運期間辦理土地開發,做商業使用;依合約規定,高捷應履行每年支付土地租金的義務。

捷運局路權科指出,三主機廠共有一百一十四公頃面積,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的土地租金優惠辦法規定,高捷每年應該繳納市府約八千萬元的土地租金;租金起算日是捷運通車後。

捷運局表示,市府依法、依約行事,所以九月中旬去函高捷並催繳土地租金;路權科表示,即使高捷受限政府新增要求機廠開發應做環境影響評估而延誤土地開發時程,市府仍要依法執行合約,盼高捷不要跳票,儘速繳清積欠的土地租金。

高捷開發事業處長賴明德表示,高捷南機廠已和一家健身俱樂部─「健身工廠」訂定開發合約,因為被要求補做環評,致開發時程延誤。高捷計畫在北、主機廠引進大賣場,做複合性商業使用,但是周邊聯外道路不健全,政府未配合做好應辦事項,不利高捷招商。對於被催繳土地租金,高捷表示要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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