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達士:令人擔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

陶達士

標籤:

【大紀元10月28日訊】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在分組審議《食品安全法草案》,這是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的一部分工作。今天的《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中出現了「會議組成人員認為」這樣的匿名描述,整個報導僅如下這麼一小篇,對討論的過程和意見的水平都是遮遮掩掩語焉不詳。令讀者起疑,不知道有問題的是報導不周還是會議討論本身的水平不足。

相比一下美國,眾議院監督與政府改革委員會10月份開始針對金融危機舉辦一系列的聽證會,目的是為了找出導致目前金融危機的根源。

10月6日聽證會叫來了上月破產的美投資銀行雷曼兄弟首席執行官(CEO)理查德.富爾德,議員們對他進行了盤問。

10月24日聽證會又叫來了前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葛林斯潘、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柯克斯與前財政部長史諾等人共同出席作證。

民主國家由民選的議員舉辦公開的聽證會,當著全體人民的面先把問題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搞清楚,然後再提出議案在議會裡公開辯論,……當人民發現執行中出現問題時,就馬上找自己選出的議員報告,這是由法治達到良治的必由之路。

而我們這裡的「治理」,則是一小群匿名的「會議組成人員」,在封閉的會議室裡竊竊私語,不經人民的監督訂出一堆奇怪的法律,如被稱為躲避更嚴重犯罪的「避難所」和「擋箭牌」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或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2006年11月1日施行,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為主管部門,明確「縣級以上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可是法律上執行上的漏洞,導致奶站無人監管;農業部部長孫政才2008年9月22日承認,「目前,國家對奶站既沒有專門的監管辦法,也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原料奶中間收購環節基本處於失控狀態。」

2007年,3月中旬以來,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調查發現中國出口美國植物蛋白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三聚氰胺,導致了美國發生多起貓、狗寵物中毒死亡事件。7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關於美國寵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的講話,竟然指責「境外媒體對中國出口食品乃至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炒作,製造中國商品威脅論,把中國商品妖魔化。」就這樣,這個重要的信號也沒有引起政府採取足夠行動來把好食品安全關。倒是9月2日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每週質量報告》特別節目「中國製造」和9月27日《中國青年報》都對三鹿集團的嬰幼兒奶粉生產流程了進行全方位報導,吹噓它的「1100道檢測關」。

從奶源、生產、檢測等環節加強管理和控制,為廣大消費者奉獻了更多優質、安全的乳品。

既然前副總理吳儀曾經多年負責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為什麼不開個聽證會請她來談談自己的體會?三鹿的老闆,有關食品安全的各部門負責人、牛奶協會的領導、為三鹿吹噓的媒體的負責人、給三鹿發免檢證的人……都應該接受議會的問訊,他們作為毒奶危機親歷者對於體驗治理的漏洞有著寶貴的一手經驗……

上一部與毒奶事件有關的法律是怎麼制定怎麼執行的?有什麼教訓應該汲取?這需要有一個民選議員主持的聽證會才能替人民搞清楚。但可悲的是,由於在中國無論是制訂法律的過程,還是執行實施法律的過程,都沒有人民通過民選議員來參與;再製訂多少部法律也會像《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那樣形同虛設,像毒奶事件中的食品安全保護體系那樣水中撈月一場空,除非將台灣的民選議員模式速速引進到大陸來。

[參考資料]:

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審建議建立高效監管體

2008年10月25日 [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趙傑

「三鹿奶粉事件」,在為食品安全法草案(下稱「草案」)三審稿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借鑒之後,又成為北京人民大會堂分組審議草案時出現頻度最高的詞語。

昨天,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會議組成人員認為,「三鹿奶粉事件」爆發以及後來中央採取的一系列應對措施,為該法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教訓和經驗,大家建議通過立法,應建立起通暢、高效的監管體制。

「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對於食品監管體制提出了種種看法甚至質疑。事件本身以及各界的意見成為經過兩次審議的草案參考的重要依據,其中對監管體制作出了更加明晰的規定,明確了各監管部門之間的分工和責任。

「老百姓想得到的是一個職權明晰、合理行政、程序得當、高效便民和權責合理的監督體制。」有委員認為,「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一個很大的問題,不是執法部門缺乏監督權力,而是履行監督職權不到位的問題,「就是有關部門對奶站監督不力」,由此,他們建議要在現有「分段管理模式」的規定基礎上,在法律上要有一個「無縫鏈接」的規定,即在每一個監管環節中不應當存在有漏洞的地方,該監督的地方,必須到位。

草案規定,「上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在下級行政區域設置的機構應當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就此條款,有委員認為,現在的問題是,從目前我們國家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來看,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都是採用垂直管理,「這條規定等於要讓這些部門接受雙重領導和指揮」。

還有委員認為接連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是「現行的有關食品安全制度和監管體制不完善,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部門之間存在職權和職能的交叉,以及職責不明」。由此他們建議草案整合監管資源,明確規定如何建立一個高效的、理順的、統一的管理體制。

另外有委員認為,該法應該進一步強化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的監管思路。同時,他認為,「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訓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食品生產企業沒有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因此建議增加規定,把食品生產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這樣「有利於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切實加強自我約束、自我監管、自我把關,保障食品安全」。

除了提出要完善和加強監管機制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會議組成人員還就添加劑的相關規定、相關食品的檢驗和標準制定,以及食品包裝規定等內容提出了詳細的建議。還有不少委員認為,草案中的法律責任規定得不夠,罰款額度也太低,因此建議加大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罰力度。@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聯合國呼籲中國改善食品安全機制
司徒華:中共臨困境 滲透世界解困
毒奶事件後 加州奶農期望進軍大陸市場
中國外銷吉爾吉斯麵粉也檢出三聚氰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