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通過新的罪犯精神病界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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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伊虎28日編譯報導)紐省議會日前通過了新的對刑事犯罪人精神及心理健康的界定法案。法案規定,界定受刑人是否精神有問題的權力將由法律和醫療專家組成的陪審團掌握。

澳新社報導,該法案將於明年2月28日正式實施,主要針對那些以精神病為由而免於被收監,或者在監獄服刑期間被診斷出患有精神病的犯案人。

紐省政府官員稱刑事犯罪的受害者均表示支持新的法案,他們認為法案允許受害者對釋放犯案人的條件能提出意見和異議,「新法案意味著這一重要決定的界定權掌握在法律和醫療專家手中。對於精神病人、受害者以及他們的家庭來說,這是一個符合所有人利益的雙贏法案。」紐省衛生廳助理廳長佩莉(Barbara Perry)在一份聲明中指出。

據瞭解,精神及心理健康仲裁法庭(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將由資深司法人員,法庭精神病醫師以及其他方面專家組成;佩莉女士稱精神病人的釋放條件主要取決於病人能否接受適當的治療,以及社區和案件受害人的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

新法案還規定,如果政府覺得公眾安全不能得到保證的話,其仍有對該仲裁法庭決定上訴的權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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