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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難逃 O.J.辛浦森搶劫綁架被認定有罪

2008-10-04 17:39 中港台時間|10-04 04: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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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拉斯維加斯三日法新電)前美式足球傳奇人物O.J.辛浦森,在殘酷謀殺前妻及其友人被判無罪後十三年,今天遭法院認定搶劫與綁架罪名成立。

經三週庭訊後,拉斯維加斯陪審團今天就辛浦森與同夥友人被控去年九月在驛站賭場犯下的搶劫與綁架案進行商議,在討論十三個多小時後認定兩人有罪。

辛浦森與同案被告司徒華在法院宣判所有指控罪名成立時面無表情;兩人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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