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一名四十歲,曾經擔任電腦工程師的男子,在一次高爾夫球的球局中,不慎被球打到頭,受傷嚴重,因此他要求6500萬港幣,大約新台幣兩億七千多萬元賠償。
這名男子的律師表示,這名男子在2006年底,和同事一起去打高爾夫球,不慎被同事的球打到頭,男子受傷嚴重,不但喪失工作能力,而且不斷有耳鳴的情況出現,幾乎無法自理生活,考量到未來的生活需要,他提出高額的賠償金。
1999年,香港有一名女性桿弟,被高爾夫球打到嘴,法院判賠八萬九千元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