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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獎金檢討 台經部改革應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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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14日電)每到歲末,國營事業高額年終獎金總是引發議論。在總統馬英九宣示下,現行考核制度確定將修正;經濟部應在社會高度關注下,通盤檢討制度合理性,讓改革一步到位。

當許多民眾可能連飯碗都不保的時候,國營事業員工仍依現行制度領取高額獎金,引發批評。馬總統原本表示,將請經濟部研究,讓國營事業員工共體時艱,「暫時不領」獎金。

沒想到大部分國營事業獎金,其實早在7月至12月間多已發出,根本無法「暫時不領」,讓主其事的經濟部尷尬不已。

與此同時,因全民健保巨額虧損,衛生署長葉金川退回中央健保局所擬發給員工3.8個月績效獎金規劃案。對照葉金川的做法,外界不免質疑經濟部長尹啟銘為何未能擋下國營事業高額獎金?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國營事業年度獎金一向是由經濟部經營績效獎金審議委員會審核,「基於尊重委員會的立場,過去20年來,歷任經濟部長對委員會核定的獎金,從未表達不同意見。」

依規定,國營事業員工「績效獎金」的核發,須先經行政院主計處審核,再由監察院審計部把關,於每年7月決算上一年度國營事業盈虧狀況,再於7至12月間發放。

其中,不受政策因素影響的單位,可直接核定;例如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在審計部核定,並經公司董事會確認後,今年7月就已發放上年度績效獎金。

但受政策因素影響的事業單位,依程序須先檢送經濟部經營績效獎金審議委員會;若有異議,需在國營事業與委員會間往返答辯、多次審議,過程可能耗時數月;通過後,再由公司董事會確認、發放。

以今年為例,漢翔在10月中旬、中油在11月間、台電在12月初、台水在12月中分別發放績效獎金。

經濟部和國營會目前正研擬修正「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並已確定其中「績效獎金」部分,將納入「經濟因素」指標。

至何經濟因素如何衡量?官員表示,「與經濟成長率掛鉤」是目前思考的主要方向。例如經濟成長率為3%時,獎金占年度決算盈餘的比率自應與經濟成長率為6%時不同。

官員說,績效獎金與考核獎金性質不同,是屬於行政部門要給國營事業的部分,制度修正較具彈性;「這部分跟經濟成長率連動,具有邏輯性,不排除這樣的修正方向。」

但官員強調,這種構想只是內部討論的意見之一,因涉制度長遠執行,「不能隨便講,必須有其理論基礎」。國營會近期將邀學者專家共同探討,預定明年 1月中旬定案,明年核算今年度獎金即適用新制。

修正之後,國營事業員工福利恐將縮水,可能衝擊員工士氣,甚至影響工作表現與穩定度。政府在關注社會觀感的同時,也須兼顧員工感受,並持續溝通。

官員低調表示:「社會觀感很抽象,有些意見究竟是普遍共識,還是一時情緒反應,也很難說。但新制度確定後,員工心情難免受到影響;究竟好不好?只能留待各界決定。」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體系龐大、員工眾多,若在平時進行制度檢討,恐被視為剝奪員工福利,勢必遭逢工會強烈抗爭。但今年經濟情勢丕變,此事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政府在此時推動改革,或可減少阻力,經濟部應通盤檢討制度內容不合理之處,讓改革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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