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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績效獎金1月內修正 納入經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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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10日電)經濟部將就國營事業獎金發放進行檢討。政務次長鄧振中說,修正方向包括加入「經濟因素」。另外,以往7月至12月陸續發放上年度績效獎金的時程,修正目標將提前至6月底前發放。

總統馬英九昨天受訪表示,將請經濟部研究,國營事業員工是否共體時艱,暫時不領獎金。沒想到經濟部長尹啟銘今天在立法院證實,各界熱烈討論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大多已經發出,無法「暫時不領」。

鄧振中下午針對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的發放召開記者會。對於總統認知與實情有落差,他低調表示:「就這一方面,我們必須加強說明。」

他表示,國營會針對「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的修正方向,將會納入「經濟因素」,讓核算績效獎金的考慮因素更為廣泛。

另外,有關績效獎金發放時程也將修正。

鄧振中說,公務人員的考績獎金都在每年1月發放;但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因以監察院審計部決算結果為依據,每年7月左右才可確定,因此作業時程自下半年才開始。

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重球表示,將於修正要點時,一併檢討獎金發放時程,以6月底前發放上年度績效獎金為目標。檢討修正後,將從民國97年度績效獎金開始實施。

鄧振中說,國營事業0至2.6個月績效獎金的制度,自民國78年即沿用至今;經濟部將遵照總統宣示,廣徵各方意見研議修正現行制度,並在1個月內完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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