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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付最低工資 花工業會:勞資共體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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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7日電)勞委會提出勞工無薪假,企業主須支付基本工資的作法,花蓮縣工業會理事長林若如今天建議,勞資雙方共體時艱協調符合基本工資的工時,但希望政府也能提撥經費補足差額。

針對企業實施勞工無薪假,工資是否可低於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7280元的問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昨天在記者會中表示,按月計酬的全職勞工如實施無薪假,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的水準。

林若如代表由資方組成的花蓮縣工業會回應說,花蓮的企業主並不願意看到勞工被資遣後,因為沒有工作而無法維持生計,勞工無薪假期間應該要保障最低基本工資,讓勞工能應付日常生活基本開銷。

林若如指出,勞資雙方應共體時艱,在不裁員的前提下,一起協調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工時分配方案,讓勞工維持可以領取最低基本工資的工時,而不工作的無薪時間,勞工也可兼差、進修或學習第二專長。

他認為,勞工如果被資遣,必須面臨找工作維持生計的困難,在心理層面上的失落感非常強烈,而勞工無薪假的作法,至少讓勞工還能保住工作,避開遭資遣沒工作的心理和情緒衝擊問題。

至於部分企業如果實在無法支付最低基本工資,林若如建議,政府可考慮以最低基本工資為計算基礎,提撥10%的經費協助企業補足差額保障勞工。

另外,他指出,勞工無薪假支付最低基本工資的期限應有所限制,最長應以6個月為限,而不應無限期實施,否則期限過久,資方的財務也難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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