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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問題金融機構專題報導系列之二

防堵問題銀行重現 考驗主管機關膽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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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報導】-檢討問題金融機構專題報導系列之二(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日電)中華銀行發生擠兌風暴、遭接管前,財務已遍體鱗傷,資深金融人士直指,中華銀被掏空非一日所為,監理制度雖有改善空間,但主管機關看到問題後,是否能即時採取應有作為,才是防範未來問題金融機構的關鍵。

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防止系統性危機爆發,過去七年來,未含存款保險準備金分攤賠付金,光是金融重建基金(RTC)已賠付新台幣1692億元,加上今年三月、五月即將交割的中華銀及寶華銀,政府賠付缺口將再擴大近920億元。

資深金融界人士表示,中華銀被掏空非一日所為,金融機構很少因「心臟病」的突發事件而亮警報倒閉,通常是有跡可循的「慢性病」,當問題銀行財務健康亮紅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沒有看到?若有看到,為何無法採取有效行動?值得檢討。

另一位資深金融圈主管表示,1992年政府一口氣核准十五家新銀行成立,包括中華銀行在內,新銀行成立資本額為100億元,力霸集團王家最多只出資15億元,最後卻由金融重建基金及存保準備金共同賠付474億元,「股東損失永遠最少,損失最大卻是納稅人」。

這名主管表示,中華銀行等金融機構有問題,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並非完全沒有資訊,「但是金融這個圈子很小,處理起來有政治壓力」。

他指出,金管會也是政治體系下的一環,在「魚幫水、水幫魚」的政商文化下,官員發現問題後「敢不敢出手」,才是問題所在。

金融監理仰賴綿密的監督、糾正、懲罰措施,例如銀行一旦逾放比過高、資本適足率不足等,主管機關應善用即時糾正措施,從罰鍰、限制營業項目、更換經理人到暫停營業等,要監督到銀行解決問題為止,以免缺口擴大,變成不得不以全額保障存款、大失血賠付的方式標售問題金融機構。

市場人士除質疑主管機關未即時展現監理魄力,也點出台灣金融市場的獨特文化,某金融業主管表示,大型集團用左手控制金融控股事業,旗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右手還擁有規模很大的一般產業,如建設公司、百貨業等非金融業,當一般產業受景氣循環衝擊發生問題時,很容易波及到金融事業。

同一個母集團下,資金左手出、右手進,中間的防火牆除仰賴經營者的良心,只能靠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的最後一道防線。

面對問題銀行一家家引爆,迫使金管會持續修正相關規定,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案去年七月一日上路,存款保險由全面投保改為強制申請制,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可由懲罰性費率、甚至終止要保,提前干預問題金融機構,雖然處理問題銀行社會付出龐大代價,但起碼得換來更堅固的金融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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