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控告中國公司猶如打地鼠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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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俊村編譯)近來,因中國產品安全問題引發的訴訟案越來越多,但控告中國公司的美國原告經常遭遇挫敗,因其無法成功地遞送法院傳票給善於躲藏的被告,而身為海牙公約簽署國的中共當局也未能克盡職責,致使這些訴訟案就像打地鼠遊戲一樣──看的到,打不到。

打地鼠遊戲

美聯社2月8日報導,美國內華達州敏登市(Minden)的踏板車製造商帕特蒙特公司(Patmont Motor Werks Inc.)控告中共政府和中國公司壟斷市場,致使該公司產品無法進入中國市場。該公司的訴訟案終告失敗,因其律師根本無法掌握中國公司的行蹤並遞送傳票。

越來越多的公司和個人可能面臨類似的挫敗。中國產品的氾濫已經引發越來越多的訴訟案,但在美國的公司和個人經常發現,他們無法贏得賠償金或其它法律上的補償,特別是海外的訴訟案。

國際法專家表示,他們沒聽過有任何美國人在控告中國公司的案子中,依據裁決或庭諭從中國公司取得賠償金,儘管有些人透過和解取得款項。

帕特蒙特公司律師艾爾文(Brian Irvine)將控告中國公司比喻為打地鼠(Whac-A-Mole)遊戲。他說:「一旦你根據某個地址將傳票遞給他們,你就會收到回信說他們不在那裡。」

律師安東紐西(Peter Antonucci)表示,遞送傳票既耗費又耗時。他見過最快完成遞送程序的時間是3個月,而在美國,這只要幾天的時間。

訴訟案越來越多

儘管懸而未決的訴訟案件數目不詳,但是專家表示,因產品盜版、內含物不純和產品不安全等問題而控告中國公司的案件越來越多。

前克林頓政府白宮官員、現任律師賴爾(Michael Lyle)說:「我們只看到冰山一角。因為經濟全球化,而中國是個大玩家,所以你會看到越來越多這種案例。」

賴爾(Michael Lyle)說:「美國和中國之間沒有要求強制執行對方判決的協定。」雖然中國簽署了海牙公約(Hague Convention),但是它不接受所有的條款。依據海牙公約,送達傳票給被告的程序必須完成。文件須經翻譯,然後送達中國,相關的政府當局必須通知該公司。

律師表示,經常找不到被告的公司,因為這些公司經常隱身而將工廠移交給新公司。

另一件例行性的事項是宣誓,因為在中國宣誓不合法律程序,所以它也是一個問題。因為被告不太可能自願前往美國,所以這種宣誓通常在被視為美國國土的美國大使館內完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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