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看清楚問明白 避免保險糾紛主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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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報導】-年終獎金投資理財專題報導系列之五(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八日電)國人平均每人有1.84張壽險保單,保險糾紛卻未隨保險商品普及而降低。處理保險理賠爭議的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說,避免保險糾紛不難,消費者卻「知易行難」,呼籲契約內容一定要看明白、問清楚,保險才能發揮最大保障功能。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截至2006年底,國人平均每人持有1.84張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保單,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則成長至新台幣 98.97萬元,較前年增加18.6萬元,保險商品日益普及。

與其他國家相較,台灣2006年總保費收入達 515.6億美元,僅落後美國、日本、英國、法國、中國大陸等,保費收入規模占全球第13名。

不過,去年保發中心的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仍接獲1385件理賠申訴,較2006、2005年都略增,且最後依保險公司意見處理的比率,高於依消費者意見處理的比率。

保發中心表示,多數爭議案件來自保戶與保險公司認知不同,例如消費者購買醫療險時告知不實,日後住院無法順利申請理賠,或「非必要性」住院的認定爭議。

保發中心表示,六成保險理賠案件來自壽險保單,以健康醫療險、傷害險占多數,呼籲消費者投保應據實說明,否額保險業者可依法解除契約、甚至不退還已收保險費。

此外,簽約前,一定要釐清醫療險、傷害險的各種疾病等定義。

保發中心舉例,曾有傷害險保戶跌倒截肢而申請傷害險理賠,但保險公司拒賠,因為傷害險主要保障外來傷害損失,不理賠「疾病」引起的傷害,認為跌倒截肢主因為該保戶患有糖尿病,就是雙方「定義」有差異引發的糾紛。

保發中心表示,壽險保額較大,消費者為捍衛自身權益,通常會仔細閱讀契約內容後才簽約,不過汽機車責任險等財產保險則反之,因保費較低、或屬於強制險,不少消費者甚至連契約內容都沒看過就簽約。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去年四成理賠糾紛來自產險保單,其中逾五成來自強制汽機車責任險。

保發中心舉例,根據強制汽機車責任險契約內容,為避免道德危險,例如開車撞樹而受傷等「單一」事故,不屬理賠範圍,以免保戶故意申請理賠,去年汽車責任險理賠爭議中,逾一成就是來自單一事故的認定糾紛。

保發中心表示,受限於中文表達限制,中文保單契約內容通常給人艱澀難懂印象,以英文為例,保險人為「We」,代表保險公司,「You」則指要保人、被保險人,即指保戶,曾一度與壽險公會研擬,要將中文保單契約內容口語化,不過因工程浩大,也受限中文特性,最後不了了之。

保發中心提醒,保單契約內容攸關保戶權益義務,問清楚、看明白才簽約,去年處理爭議案件,最後以保險公司意見辦理的比率高達35%,比依申訴人意見25%至30%高,代表保險公司拒賠並非沒有道理,消費者若沒把契約看清楚,未來理虧機會大。

金管會官員提醒,消費者收到保單一定要仔細閱讀保單條款,核對商品內容與業務員說的是否相符,若有差異,個人壽險契約可善用契約撤銷權,10天內可撤銷契約,保險公司需退回所有保費。

此外,投保傷害險保戶若換工作,需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保險業者評定職業與工作環境危險程度,主要依據壽險公會編定的「台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保發中心提醒,保戶換工作應通知保險公司,以保障自身權益,也避免日後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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