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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查獲違法棄置廢酸液 污染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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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二十日電)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昨天與嘉義縣環保局在嘉太工業區旁休耕農地,查獲利用水肥槽車棄置不明廢酸液污染行為,經調查後,今天將涉嫌的葉姓、郭姓男子移送法辦。

嘉義縣環保局長林榮和表示,經調查涉嫌的葉姓、郭姓男子,是受嘉太工業區一家歇業的廢棄工廠委託,清除含重金屬的廢酸液,兩人為了掩人耳目,竟然以水肥車做為掩護,將水肥槽車開到偏僻的私人休耕農地傾倒,造成農地遭受廢酸液重金屬嚴重污染。

環保局指出,嫌犯除了由環保警察隊偵訊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之外,環保署也將進一步循線追查是否有幕後不法環保犯罪集團操控,並追究委託事業單位的責任。

環保局表示,清除業者如果為了貪圖利益,因而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而被查獲,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也呼籲民眾多關心鄰近環境,如果發現可疑污染來源,應立即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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