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瑾:「允許講錯話」是一句正確的廢話

力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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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訊】在1月16日召開的政協第十屆廣東省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各界別委員代表座談會上,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說:「要讓領導同志講真話不講套話,講實話不講空話,講有感而發的話不講照本宣科的話,就必須允許他講不准確的話,或者是允許他講錯話!」(《廣州日報》2008年1月17日)  在這裡,「允許講錯話」的對象是「領導同志」,即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對這種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的論調,不是今日第一次聽到,早在2004年,原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林若就說過相類似的話:「『要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原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林若接受記者採訪時,鼓勵代表暢所慾言、言無不盡。『要讓人大代表暢所慾言,要允許人講錯話,講話不是寫文章,可以反覆修改,如果一講錯就抓辮子扣帽子,誰還敢講?』」(《「要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 》2004年09月15日《 南方都市報》)

「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也好,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也罷,意思都是一個:即「允許人講錯話」。當然,在內涵上,是有所區別的。「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針對的都是「領導同志」,而「允許人講錯話」是指所有的人。

因此,只是提倡「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要進一步提倡「允許人講錯話」。在「允許講錯話」面前,應該是人人平等的,而不應該讓領導同志擁有「講錯話」的特權。

這是其一。

再者,2004年我們已經提出了「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我要問的是:這麼些年來,我們是否做到了「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反過來講,我們的人大代表們,是否因此而敢於說真話,說實話了呢?一個客觀的事實是:由於歷史的原因——當年反右鬥爭中,採取了「陽謀」——致使我們國人都不敢說話,別說是說真話、實話,哪怕是有一點負責任的話,都不敢說。他們都是嚇怕了啊。他們習慣說的是大話、空話、套話、假話、歌功頌德的話、吹牛皮話,而惟獨不敢說真話、實話。這是有歷史淵源在的啊。

今日,再來一次「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其效果是否就會佳呢?

這是其二。

其三:「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的前提是「允許人講錯話」。

現在,我們還沒有做到「允許人講錯話」,就奢望一下子實現「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這是本末倒置,是顛倒了先後順序。

原因很簡單:人大代表和領導,都是公眾人物,而公眾人物的言行,是應該負更多的責的。也就是說,理論上雖然是允許公眾人物講錯話的,但他們講錯話的概率,理應比普通百姓要來得少。不然,他們怎麼能算是公眾人物呢?領導講錯話,和普通百姓講錯話,其影響是完全不同的,其對公眾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傷害,也是不可等觀的。

所以,公眾人物的言要比普通百姓的言來得更謹慎,要求要來得高許多。在今日,我們與其提倡「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還不如實事求是地提倡「允許人講錯話」,「允許所有人講錯話」。

其四:「允許講錯話」是一句正確的廢話。

在我們提倡「允許領導同志講錯話」, 「允許人大代表講錯話」的時候,其本身已經暴露了我們社會這樣一個事實:即在今日,我們還沒有實現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擁有的言論自由權。在今日,我們還是生活在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環境中。這是可恥的,也是可悲的,更是可哀的。13多億中國人,在21世紀的今天,仍舊生活在言論不自由,不敢說話的國度。我們中國人的喉嚨,還都被緊緊地鎖著。這,是誰之過?這,是誰之罪?

言論無罪,思想無罪;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如果實現了言論和思想的自由,「允許講錯話」就是題中應有之意了。如果不允許講錯話,那麼,何來的言論自由呢?在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不說錯話的個人,如果有從來不說錯話的人的話,那他(她)是「神」了,而不再是「人」了。

2008、3於速朽齋

轉自力瑾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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