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陳璟民、李宜儒/台北報導〕泰北高中標售校舍引發爭議,由於該校舍部分建物坐落於國有土地,國有財產局認為標售底價太高,影響其優先承購權,建議停標,但泰北高中仍執意標售,國產局因此宣布終止土地租約,若爭議無法解決,依規定可要求拆屋還地。
國產局說明,泰北高中今年3月28日公告標售城區部閒置校舍,標售底價3億1,000萬元,分別為土地1億4,671萬元及房屋1億6,329萬元;房屋底價又分為坐落於私有土地的房屋8,821萬元,及坐落於國有地的房屋7,508萬元。該標售案於4月15日開標,由東方明珠公司以9億1,899萬餘元得標,將近底價的三倍。
國產局表示,泰北高中坐落於國有地的校舍,是向國產局承租土地,該房屋合理價格僅為400萬餘元,卻以底價7,508萬元公告標售,已影響國產局依法可主張優先承購權,因此,於4月8日發函表示異議,並請泰北高中立即停標,重估建物合理價格。
國產局並且指出,如果泰北高中執意以原底價標售校舍,待房屋標脫後,將不同意辦理國有地租賃權轉讓,而且國有地租用讓售的規定正在檢討中,日後未必同意辦理國有地讓售。
國產局官員說,該局也要求泰北高中,應於標售公告補充註明上述爭議,讓投標人充分得知訊息,但泰北高中也沒有這樣做,「聽說他們只是在開標現場補充說明,但投標人又不一定會到現場。」
因此,國產局4月17日正式發函泰北高中,中止國有地租約,得標人將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國產局官員強調,相關法律責任由泰北高中自行負責,租約終止後,將繼續依行政法處理,依規定國產局可要求騰空返還、拆屋還地。
泰北高中校長黃水明表示,該校日前標售不動產給東方明珠公司,預定5月中旬簽約,涉及該校與國產局的土地承租爭議部份,校方委由律師黃永琛處理中。
黃水明指出,該校向國產局承租土地的租約到公元2011年,還有三年多,校方標售不動產,國產局有優先承購權,但仍須符合招標程序,校方則是依法辦理。
至於東方明珠位在台北市和平西路的辦公室,經詢問其對於國產局中止土地租約的看法,該公司人員僅透過對講機表示,「不清楚相關細節,尚不方便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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