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成報再因拖欠強積金供款,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13.5萬元,限21日內繳清罰款。有議員關注成報欠薪案件,要求律政司解決現時欠薪僱主不依法庭裁決作賠償,而法庭無從追究的漏洞。
星期一因為拖欠薪金而被判罰超過11萬元的成報,昨日再因為由06年10月開始到去年10月止,拖欠1名編輯及1名記者近2萬元的強積金供款,被法官判罰款13萬5千元。
辯方求情時指,拖欠強積金供款,是因為要先支付員工欠薪,認為只是溝通出問題。但裁判官認為是廢話。成報又在庭上表示,近年經營環境不好,但由於不想員工失業,所以無將公司結業。但裁判官指這些只是冠冕堂皇的說話。
裁判官表示,任何行業都存在經營問題,但成報就不止一次拖欠員工的強積金供款,是同類案中最差的公司,之前所有強積金欠款及法庭罰款都沒有繳交,毫無誠意。公司出現困難,責任不應該由員工承擔,所以成報無理由拖欠強積金供款,及有責任確保員工獲得法例上的保障。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成報欠薪案件,認為癥結所在是員工要自行執行賠償裁決,希望政府交代會否改由法庭或勞工處追收賠償,或放寬僱員申請法援。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說,欠薪僱主被定罪但僱員無法追回賠償的問題,已困擾社會一段長時間,政府高層非常關注,正積極研究對策,但未有方向,因為各種方法都有一定困難。若需要法律改革,要研究是通盤涵蓋所有的法庭裁決,或只針對勞資範疇。
上個月,積金局已曾經向成報發出通知,要他們在本月8日限期前繳付員工的強積金供款,否則會申請將成報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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