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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燒毀南大門,韓男被判處十年徒刑

2008-04-25 14:57 中港台時間|04-25 02: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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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南韓法院判處燒毀首爾南大門的男子十年有期徒刑。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69歲的蔡姓男子今年二月縱火燒毀坐落在首都的「南大門」,違反「文化古蹟保護法」,罪刑確鑿,判刑十年。

這名男子向法院供稱,他對自己在「京畿道」一塊山區土地的開發賠償問題不滿,為了引起大眾注意,因此縱火燒毀國家古蹟。

首爾「南大門」又稱「崇禮門」,建造於十四世紀,有六百多年歷史,在1960年代被南韓政府列為國家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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