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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膨長期抗戰 可考量制定物價管控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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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四日電)物價上漲,使民生物資價格陷混戰,物價本屬市場機制,但面對輸入性通貨膨脹壓力,南韓已訂物價安定法控管物價,雖引來自由貿易開倒車質疑。台灣不應直接拷貝該模式,但可考量儘速訂定物價管控專法,有了法源才能在必要時控管物價,為物價長期抗戰的必要一步棋。

物價上漲威力大,根據主計處統計,今年1月受雇員工實質薪資出現負成長,薪水漲幅跟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消費者心裡難免質疑,廠商打著「輸入性通膨、不敷成本」口號漲價,但漲幅是否完全反映成本?一個麵包的麵粉成本從五毛變成一元,但麵包售價一次卻漲三元,到底合不合理?

物價漲跌本屬市場機制,小王一個麵包賣三十元,也有只賣二十五元的小陳麵包坊,小陳想漲價,小王也能降價促銷,端看業者行銷策略與消費者的市場反映。

不過,這波輸入性通膨壓力下,原本順暢的市場機制卻出現灰色地帶,因應成本,業者合理的漲幅為何?原本一個麵包的麵粉成本五毛,因麵粉成本漲一倍,麵包裡的麵粉成本變成一元,麵包售價合理漲幅是一元還是五元,消費者毫無判斷能力,出現業者打著通膨旗幟、加水漲價的灰色地帶。

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再度集中火力問物價,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成質詢焦點,衛生紙、沙拉油、雞蛋、麵粉等民生物資漲翻天,立委指著公平會官員質詢,為什麼公平會不管一管?

公平會官員只能回應,公平交易法是競爭法,只管哄抬、聯合定價等不公平競爭行為,物價漲跌屬市場自由機制,不是公平會不管,是無「法」可管。會議結束,公平會官員更作了這樣一個結論:可見大家對公平會的職責權限認知錯誤。

官員在說什麼?立委又在問什麼?

這波物價混戰出現幾大疑點需釐清,首先,公平會非物價主管機關,公平會為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但公平法為競爭法,管的是壟斷市場、聯合調價等不公平競爭,公平會官員直指,全球沒有一個國家以競爭法介入物價,物價主管機關應是經濟部。

公平會官員表示,台灣若訂定物價控管專法,主管機關一定是經濟部。

但公平會仍無法置身事外,各項民生物資漲幅是否異常,是否有業者囤積、以各種方法聯合漲價等,公平會仍應儘速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即便調查費時又費工,公平會也不能老以「調查中」回應。

其次,若業者沒有不公平競爭,售價訂定為業者的自主權,主管機關就算依法,怎能介入物價的市場機制?

看看南韓的作法,為抑制通貨膨脹,南韓訂定物價安定法,結合類似台灣財政部、經濟部、經建會、主計處的「企畫財政部」為該法主管機關,以查漏報營業稅的查稅手段,清點廠商庫存,進一步掌握物資供需、避免囤積等。

南韓因有了物價控管法源,為安定中低收入戶生計,日前將泡麵、瓦斯、米等五十二項民生物品列入控管,每十天調查一次,若存貨高於去年同期10%就罰,避免囤積。

先不論南韓這種物價控管手段的好壞,必須有相關法源、清楚的主管機關,南韓在必要時才能祭出物價控管手段。

台灣並無類似物價控管專法的法源,以數年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為例,因沒有物資控管相關法源,由衛生署發佈防SARS物資法令,避免業者囤積口罩等物資。

台灣面臨輸入性通膨長期挑戰,新政府即將上台,可考量訂定物價控管相關法源,有了法源,才有物價的專責單位,才有配套措施,避免現階段的踢皮球大賽,各相關主管機關互推是別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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