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研究:蹺家青少年至少1/3曾遭性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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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禾楓云溫哥華二十八日專電)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一項全國研究發現,蹺家或由政府交付託管的青少年當中,超過三分之一曾遭性剝削,而且其中男性受害比例不亞於女性。

主持這項研究的護理學院副教授莎維琪表示,這項發現打破若干長期以來的刻板印象,包括性剝削的定義,以及加害者的性別背景等。

她表示,這些青少年多半很早就逃家,有些甚至十二、三歲就開始浪跡街頭,他們很容易就成為性剝削的受害人,有些人甚至不瞭解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情況已構成性剝削。

根據加國現行定義,凡十九歲以下青少年與成人透過性行為來換取金錢、毒品、食物、住所、禮物、交通或其他物質,都可算做性剝削,根據法律,無論青少年是否曾默許或明白同意,凡性剝削青少年都屬非法行為。

莎維琪在這項據稱是加國歷來最大規模的一項同類型研究,是依據溫哥華麥克瑞里中心學會在公元兩千年至二零零六年之間,針對英屬哥倫比亞省蹺家青少年先後所做的五次健康衛生訪談紀錄,分析其中五百餘名曾遭性剝削青少年的經驗而來。

研究發現,原住民青少年受害比例特別高,在所有曾受性剝削的「街童」中,有三分之一到一半都是原住民。另外,有同性戀或雙性戀傾向的蹺家青少年,受害比例也偏高。

不過,這項研究最令人意外的發現是,性剝削這些處於社會邊緣的青少年的成年人不全是男性,女性也佔了一半。雖然其中百分之九十四的女街童都是遭男性侵犯,許多男街童都曾分別遭男女性侵犯。

從數字上來看,在所有曾遭性剝削的青少年當中,有一半是遭成年男性侵犯,但也有三分之一是遭女性侵犯,還有部分人曾先後遭不同男女侵犯。

莎維琪指出,這項研究結果讓她也大感意外,但也凸顯出現有司法制度和社會輔導系統中,防制性剝削青少年的法令和相關輔導措施,幾乎都是為女生設計,為男生設立的輔導資源遠遠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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