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狼群從來不乏嗜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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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在狼群之中半死半生掙扎著的中國人,大多對這樣一則伊索寓言有著深刻的印象:狼看到小羊在河邊飲水,想吃了它,又想找個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掩飾嗜血的本性,於是狼埋怨小羊把河水弄髒了,害得它不能飲水。小羊說;「我在下游,你在上游,我怎麼會把上游的水弄髒呢?」狼一計不成,又惡狠狠道:「你去年罵過我父親。」小羊辯解:「那時我還沒出生呢。」狼儘管已是理屈詞窮,但依然不乏嗜血的「理由」,凶相畢露道:「即使你辯解得再好,我也不放過你。」說著便猛撲過去,把那小羊給吃掉了。

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源」——這是狼吃羊的「理由」之一,狼群從來不乏嗜血的「理由」。中國是個盛產強盜邏輯的國家,當惡狼要撲食小羊時,何乏貌似冠冕堂皇的「理由」?這類事例一直以來舉不勝舉。

譬如要輕裝簡從吹出「經濟騰飛」的泡沫,同時滿足權勢集團和利益集團的狼狽為奸、狼餐虎噬,就找到了「醫改」、「教改」、「房改」以及「國企改制」等等一系列的「理由」,烏煙瘴氣「改」到而今的結果,是讓人看清了其本質就是圈錢,完全不顧百姓的死活和國家的前程。「醫改是要提前送終,教改是把兩老逼瘋,房改是把口袋掏空」,這類順口溜在國人已是耳熟能詳;而所謂的「國企改制」,令國人痛心看到的是相當一部份國企正在陸續走向死亡,國有財產也正源源不斷地流失;譬如慾整肅輿論環境,令一些直言無諱者閉口藏舌,便牽強附會找到了動輒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依據」,或是以某種下作、迂迴的手段使你不堪其擾、慾哭無淚;譬如亂象叢生,國已不國,又能搪塞說「一個國家這麼大,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是正常的」……

那麼,這個國家的絕對公理到底是甚麼呢?這個國家其實已經不存在絕對的公理了。狼群向來是橫也有理、豎也有理的,狼群早悍然道:我就是「公理」!君不見既得利益者正在「以正視聽」,說「看病不貴」、「上學不貴」麼?再過一陣,興許「買房不貴」的流氓理論也能堂而皇之出籠了。反正那一畝三分地上,言說的地帶不是被盤踞著,就是被高度監控著,狼群要怎麼說,自是變通在上下兩張嘴皮之間,狼群是從來不乏嗜血的「理由」的。

於是,我們歎息,我們垂淚,我們束手無策,我們憂心如焚……只恨自己不是傳說中的女媧,在國已不國中沒有補天的本領。而近日,我又「大開眼界」了,又領教了一回狼吃羊的「理由」。當然那「理由」的總體框架,也還是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源」。

日前有數人給我掛來電話,談話的內容大體相同,其中一位的大意是:這事弄得挺大的,連那位司令都為你出面了,你把事情弄得這麼大,還把這事拿到國外去說,讓國家覺得沒面子,所以他們乾脆也就不理你了……

我是個曾經寫過長篇小說的人,日常慣於從細節上去觀察人,幾十年如一日玩兒文字的排列組合,應該說對語言的解讀能力還是頗強的。但我同時也習慣了常常不說破某些事情,我珍視每一種溝通的渠道,覺得日常與人交往,不要迫得人裸體相對才好,因為這也是一種社交該有的禮節和風度。況且隨著時代的進步,相關方面在處理某些事情時能越發「技巧」,這從某個層面來說,也是值得讚賞和肯定的。

但我這回無法認同此等狼吃羊的「理由」,因為這「理由」首先已將順序顛倒,模糊了因果關係。作為孩子的父親,當我發覺公權要將慘案強行辦成假案和冤案時,我出自本能喊冤呼痛,不過是做了一個父親所該做的。而在此過程中,公權若真懷有一段柔腸、願意秉持公道,其間有著太多的空間。比如案發不久,有人給我掛來電話,要我撤下新浪博客上的某些篇章,「先安靜一段時間再說」,出於對這位朋友的信任,我照辦了,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假裝不會寫字;比如這次從北京上訪歸來,我也有不短的日子寄望於兩地官方的協調……然而我在很大程度上隱忍至今,保持克制至今,哪怕再過幾天或將石破天驚了,這麼一起慘絕人寰的事件,還不就這樣仍在高高掛起麼?

在官大一級壓死人的中國,某些喪盡天良的官僚橫行不法,公然與人民為敵,不予自我反省,反倒埋怨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源」,為自己的暴戾恣睢尋找似是而非的強盜邏輯,這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態度和方法嗎?「那位司令都為你出面了」,又如何?無數海內外華人為我孩子的蒙冤慘死憤憤不平,又如何?多少網友一一指出慘案的種種蹊蹺和漏洞,或群起吶喊,或為夢君灑淚一哭,又如何?他們殺了我無辜的孩子,我到今天也還只是在文字層面或苦苦哀求或據理力爭,這夠文明夠克制了,又如何?他們不也一樣還是逼著我連續數月去街頭行乞嗎?不也一樣是到今天還不肯讓我苦命的孩子入土為安嗎?不也一樣是無盡地哄、騙、拖,對這起人神共憤的慘案歷時662天不做任何實質性處理嗎?

說到底,這事件水深霧大,更像是迂迴衝我而來的,只是花樣翻新了而已,當時沒有把握好分寸而已,否則也就沒有後來的手忙腳亂和騎虎難下。公然剝奪我的表達權和生存權,把我這樣一個人逼迫為丐,試圖令我就這樣空耗餘生,而今反倒責怪起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源」來了?這整人的手段,歹毒更甚於「文革」時期!整人整到這地步,反倒整出順序顛倒的新思路和新花樣來了?這到底是甚麼世道啊!

我夫婦倆在所謂的「正常的渠道」內苦苦折騰了多久,世人有目共睹。在這件事沒有一個起碼的了斷之前,公權一夜之間毀掉了我在國內言說的平台,把一個瀏覽量150多萬的博客說封就封了,之後又公然弄得我在國內的媒體和互聯網上無處說話,別說我「把這事拿到國外去說」,就是拿到外星球去說,拿到各國元首的面前去日日說、月月說,也乃人之本能,同時也是我的權利和自由,一者被逼無奈,二者再正常不過。難道「國家」要面子,就能往死裡整人?國人就得甘於受壓迫,受凌辱,受殺戮,受掠奪?黑惡勢力和國家根本就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黑惡勢力和國家之間啥時又劃上等號了?迫害良善者竟然搖身一變,又成「國家」了?

正是因為正不壓邪,某些猖獗的勢力多年來以種種邪惡的方式,百般殘害人民並踐踏著國家的絕對公理,這個國家也才會走到而今這種百孔千瘡的地步!那些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勢力,哪裏還真有一點在乎國家臉面的樣子?以如此殘暴的手段殘殺無辜,迫害文人,能算是在乎了國家的面子?把十幾億人逼入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就業難的生存絕境,能算是在乎了國家的面子?危機面前不思檢點和化解危機,反而簡單粗暴煽動極端民族主義,催生新的危機,搞得一個個國家的首都雞飛狗跳,能算是在乎了國家的面子?把一個21歲入黨並榮立軍功的作家搞得家破人亡、傾家蕩產、流離失所、在國內再無處用文字說話,將史無前例的迫害無盡延伸,能算是在乎了國家的面子?……

假使這樣的惡行也能披上「國家」的盛裝,那麼我要說:這個國家危在旦夕,亟需拯救!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每個不願讓國家走向淪落的炎黃子孫,都應該認識到有形或無形的國家危機,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一個公民的責任,積極致力於化解危機!這股窮兇極惡的勢力若真那麼在乎國家形象,我今天也就不至於還在苦口婆心,懷著悲憤的心情和一腔憂思敲打類似的文字。身心疲憊中,我其實極想收拾心情,找個地方姑且療傷,可誰又真給過我療傷的機會?只要不是盲人,便不難看出兇惡的狼群一直在將重傷的綿羊,就這樣一步步硬生生逼成戰士!

當一個國家丟失了自我保潔和糾錯的功能,一任狼群肆無忌憚踐踏著國家的絕對公理,以及法制建設、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生存環境時,炎黃子孫俱該為國家和各自所處的險境而傷懷而哭泣!責怪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源」,改變不了本國的一絲一毫,這個國家走到今天這地步,已是積重難返,只有壯士斷腕,及早親近民主放棄獨裁,方可有效遏制狼群的本性,使之能夠和羊群一塊在河畔恬靜、和睦遊走,不再以嗜血為能事為樂事。也唯有這樣,真正的社會和諧才不至於總在遙不可及處。狼群撲食小羊,小羊不得慘叫、不得哀鳴、不得呼救,否則便「乾脆也就不理你了」,或變本加厲令你更加創巨痛深——這算哪門子的規則?這算哪門子的「和諧」?這究其本質,和強盜邏輯又有哪些區別?一個國家還要不要遵守一點人類社會起碼的規則?

狼群進化了幾十年仍然是狼群,這是羊群的悲哀,同時也是狼群的頑固和不幸。據說狼群本來也是可以進化成紳士的,可惜狼群自甘墮落,在從善如流的風潮中放棄著良性的自我進化,只在惰性和慣性中,一如既往把狼的本性揮灑得更加淋漓盡致。如此,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水源」,到現在也還時常成為狼群嗜血的「理由」或「依據」。如此,無論是白天是黑夜,我都能隱隱聽見狼群的嗥叫,同時也聞及大江南北不絕如縷的哀號和慟哭!

悲哉,我親愛的祖國!悲哉,我苦難的同胞!我舔著遍體淌血的傷口,茫然四顧,淚如雨下,痛恨自己僅只是一介文人。我拿甚麼拯救你?我的祖國,我的同胞!

2008-05-07(廖夢君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第662天)(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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