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協對實習律師辦理手續提出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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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報導)北京市律師協會對實習律師手續的辦理程序提出新規定,要求存檔證明必須要北京市存檔機構出具的,有律師認為此舉剝奪了許多外地實習律師的權利。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也對此提出了批評。

本台日前曾報導北京市幾名律師在辦理2008年度年檢註冊時遇到困難,有的律師過了年檢最後期限仍然還沒有取得新的執照。

據海外博訊網星期三的報導,北京市律師協會對實習律師手續的辦理程序和要求有新規定了,存檔證明必須要北京市存檔機構出具的,也就是外地的人即使在北京拿了資格證,只要檔案不在北京一樣沒辦法在北京實習,而現在北京律協和各人才市場等服務機構都不接受外地檔案。

在今年年檢中未獲通過的北京律師江天勇,對於北京市律師協會這項新規定表示:

江天勇:「以前的規定就是說在外地應該沒問題,只要把相應的手續辦妥,包括存盤證明能出示就可以,不管這存盤手續是北京的還是外地的,但現在這種限制就很明顯是在准入上做了限制,會有不少人因為這樣而給限制住。」

江天勇表示,如果當年按照現在的這新規定,他也無法在北京實習:「我一開始實習的時候,我的檔案就不在北京,最後辦的時候就回到原籍開證明,他們出一個調檔的函,有這東西我們就可以把檔案調過來,如果按照新規定就不行,通過這樣的方式,他們就可以限制一大批律師的進入。」

一直關注大陸律師狀況的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對於北京市律師協會的這項新規定也表示:

關注組:「他們這些年檢的制度還有限制外來的律師這些控制,其實就是對律師方面的不信任,像香港還有國外都有一些律師委員會,如果覺得律師的行為不恰當,都可以透過律師委員會給律師一些警告。

而不是每一年差不多到年檢的時候就去警告律師,說他們接辦了一些什麼敏感的案件,現在如果他們又有一些新的規定對外來的律師有這樣的控制,那就無法落實胡溫上台以來一直在說的,希望在法治方面有一些發展。」

北京律師浦志強則認為,雖然曾公開聲明願協助今年3月西藏事件時被捕藏人的律師中有不少原本都是外地的,但尚不能肯定該次北京律師協會的新規定是否與此相關。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也關注新修訂的律師法,關注組在網上發表聲明說,新修訂的律師法雖然在內容上已有很大改進,但仍有部分條文會對律師執業帶來威脅,如律師在法庭上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可能會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而受到法律追究,如此不符合法律精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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