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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府公告規範磯釣 釣客需著救生衣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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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二日電)每年磯釣釣客常遭大浪捲入落海身亡,為確保釣客安全,台北縣政府今天公告八月一日起實施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新制,即「釣魚」列為台北縣水域遊憩活動,縣轄海岸從事釣魚者須穿著救生衣及釘鞋,違者將予裁罰,公告日到實施日間兩個月為緩衝期,縣府將加強宣導。

北縣為防止釣客不慎落海溺斃事件一再發生,縣府觀光旅遊局多次邀集消防局等相關單位研定將釣魚納入水域遊憩活動,並限制釣魚行為事項,但管轄北縣北海岸及東北角的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卻未參與共同公告,使得北縣磯釣管理出現一國兩制。

儘管北觀所等單位未配合,但台北縣長周錫瑋仍逕自批示公告,明確將「釣魚」納入北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項目,民眾在縣轄海岸釣魚時須穿著救生衣、釘鞋;當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北縣轄區為警戒區域及當時海岸地區平均風力達八級或浪高六公尺(巨浪)以上時,釣客應立即停止釣魚。

北縣府表示,若釣客不理會禁令並繼續釣魚,縣府可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罰釣客新台幣五千元以上兩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縣府強調,北縣依法也是水域遊憩主管機關,這次公告內容主要是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公告「釣魚」為北縣水域遊憩活動項目及公告限制釣客於北縣管轄海岸地區從事釣魚活動安全規範,由於漁港範圍有漁業法規範,內河地區及漁港不在這次公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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