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律師法》實施律師會見當事人依舊難

【大紀元6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安培報導)中國新《律師法》的一個重大突破就是第一次明確規定,律師有在不被監聽的情況下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但是,這幾天這個法律剛實施不久,海南省就傳出律師不能會見被辯護人的個案。

過去,會見當事人難一直是中國律師辦案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黎雄兵發現,中國6月1號開始實行新《律師法》後,他還是不能會見被辯護人。黎雄兵先生透露,6月10號,他和另外一位律師到海口市公安局,要求會見被關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的兩位被辯護人,遭到拒絕。黎雄兵律師說:

「律師法沒有頒布之前,律師會見難一直是一個普遍的現象,當時,有一個法律的檔案在那個地方。原來律師會見,法律規定是要經過辦案機關的批准,新的律師法就把要辦案機關批准的程序取消掉了。但是,讓人遺憾的是,這樣一個讓實務界和理論界都稱道的立法進步沒有在實踐中得到貫徹執行。」

據這位律師透露,最近,海口市玉沙村村民曾因為拆遷問題向地方政府表示抗議,他的兩個被辯護人玉沙村村民王明輝和林師皇於6月3號被拘捕。

黎雄兵律師表示, 海口市公安局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在24小時內將當事人被拘留的原因和拘押處通知家屬,6月10號他們到海口市公安局要求會見當事人時,他們已經被拘捕7天了。這是黎雄兵在新《律師法》實施後,第一次向公安機關要求會見被辯護人。

黎雄兵透露,海口市公安局一位警察告訴他們,因領導有指示,所以不讓律師會見,也不會告訴律師當事人的罪名,不通知家屬。黎雄兵律師說:

「中國目前在依法治國方面還是存在著很大的制度障礙。公安機關很多時候不依法行政,按某些領導個人的意思隨意執法。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弊端。」

黎雄兵律師透露,關押王明輝等兩位村民的海口市第一看守所也告訴他們不能會見當事人,理由是此案涉及國家機密:

「這個理由肯定是不正當的。這個案件是否涉及國家機密?並沒有履行法律上的手續。比如說涉及國家秘密不允許律師會見的書面決定,這個案件是什麼罪名?是不是涉及國家秘密?現在它連基本的罪名都不能夠告訴辯護律師,什麼原因被積壓,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把通知送給家屬。第二,即便確實涉及了國家機密,但在新的律師法裡並沒有這樣的例外條款。律師法沒有說排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或律師需要得到批准。」

黎雄兵律師表示,準備對海口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責令公安局允許他們會見當事人:

「我們針對看守所不允許會見可以給一個行政訴訟。海口市秀英區法院給我們回函說,看守所是公安局下級單位,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訴訟主體,所以要求我們以海口市公安局的名義作為被告重新提起訴訟。」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星期五致電海口市公安局,詢問是否有律師要求會見王明輝等兩位被關押人士遭到拒絕的事情,值班人員表示:「我不大清楚。」

總部在美國紐約的民間組織「中國人權」星期五發表聲明,對中國新《律師法》無法保護律師會見當事人的權利而表示遺憾。該組織呼籲中國政府不要干預律師辦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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