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盆、冷火雞、百萬英鎊擺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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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BBC中國網,騰龍)一個流浪漢,面對即將來臨的嚴冬,念起了住監獄的好處:白吃白喝,熱湯、熱水、熱被窩。於是,決定創造條件,自投羅網。下館子猛撮一頓不給錢、抄石頭砸櫥窗玻璃、貴婦人面前耍流氓…總之,是幹了一系列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團結的勾當。可陰差陽錯,警察一次次高抬貴手,就是不抓他。流浪漢仰天長歎,進監獄比進天堂還難嗎……

你或許要說了,騰龍,你這是「說事兒」呢還是說故事呢?怎麼像是讀小說?

的確是小說。這是美國作家歐‧亨利(O. Henry)整整一個世紀前在他的短篇小說《警察與讚美詩》(The Cop and the Anthem)裡講述的故事。

歐‧亨利在天之靈要是能到21世紀英國的監獄裡看看,或許會覺得,現實與他在小說裡刻意營造的荒誕,界限似乎有些模糊了。

越獄…是往裡面「躍」

英國監獄警官協會(Prison Officers Association)的負責人格林‧特拉維斯(Glyn Travis)聲稱,監獄的犯人日子過的太「滋潤」了(『so cushy』),以至於有機會逃跑都不跑。

他的「證據」是,約克郡(Yorkshire)的一所監獄,毒販子架起梯子從牢房的窗戶鑽入監獄「供貨」,只有毒販子進進出出,監獄裡的犯人卻沒人利用這個機會逃跑。

特拉維斯說,監獄裡可以看衛星電視、玩遊戲機,甚至嫖妓,毒品比監獄外面大街上的價格還便宜,難怪犯人們「戀獄」。

這當然是特拉維斯先生的一面之詞,或者說,描繪的是監獄裡的一個側面。監獄舒服不舒服,恐怕得看問誰了。2007年,有92名犯人獄中自殺,2006年,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的監獄裡,23,420名犯人有自殘行為。對於選擇自殺、自殘的犯人來說,蹲監獄恐怕是生不如死了。

對於監獄警官的抱怨,英國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發言人強調,監獄狀況總的來說是正常的、合適的:「法庭判決對犯人的懲罰是讓他們失去自由。嚴厲管制(harsh regimes)無助於犯人的改造和減少重新犯罪。」

「嚴厲管制」?這話從何說起?

讓我自己倒尿壺?「非人」待遇!

說話間,在薩福克郡Blundeston監獄服刑的慣偷丹尼爾‧考內爾(Daniel Cornell)把監獄當局告上了法庭,向獄方索賠50,000英鎊。

由於下水道檢修,監獄的廁所不夠用了。部份犯人要用便盆。考內爾就是「不幸」要自己倒尿盆的一個。考內爾說,被迫倒尿盆讓他覺得「非人或卑微」(inhuman or degrading)。於是,考內爾以自己的人權受到了侵犯為由起訴獄方。

你還別以為考內爾「沒戲」。三年前,蘇格蘭格拉斯哥監獄服刑的一名犯人,搶劫、綁架犯羅伯特.納皮爾(Robert Napier)就獲得了2,400英鎊的賠償,起訴的理由正是被迫倒尿盆。大法官波諾米勳爵(Lord Bonomy)的裁決是:倒尿盆「損害了他的人權,他做人的尊嚴,導致他感到焦慮、痛苦,低人一等和屈辱。」

「冷火雞的代價」

如果犯人倒尿盆都能「找碴」讓政府賠錢,那犯人中的癮君子控告獄方沒有提供合適的戒毒治療而讓他們遭了罪,也就不足為奇了。

日前,政府同意以庭外和解(out-of-court settlement)的方式,向197名犯人賠償75萬英鎊。加上律師費,英國的納稅人要從腰包裡掏出一百萬英鎊。

犯人起訴的理由是,獄方斷掉了幫助他們逐步戒除毒癮的替代品美沙酮(Methadone),讓他們硬扛著,強行戒毒,就是所謂的「冷火雞」(cold turkey)。犯人們聲稱,這樣做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第3和第14條。它禁止歧視,或不人道、侮辱性的待遇或懲罰。

其實,這個官司拖了已經有兩年了,最高法院決定先選擇六名犯人的案子開庭。政府在最後一刻決定放棄對薄公堂,而以賠錢的方式「擺平」,是因為聽從了律師的勸告:上了法庭政府肯定要輸,官司打輸了,賠的錢更多。

鎖不住的權利

前面提到的幾個例子,說來說去都是涉及到了犯人的權利問題。一個人鋃鐺入獄,人身自由等權利受到了限制或暫時的剝奪。但一些最根本的權利(fundamental rights)並不因其成為犯人而喪失。犯人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同樣要付出代價的。

2006-2007年度,政府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擺平」的犯人起訴有402件,賠償金額超過250萬英鎊。這已經比2005-06年度的440萬英鎊的賠償少了一半。

本想具體的講講英國監獄犯人享有的權利,發現條款太多太細,再花三篇「說事兒」的篇幅恐怕也不夠。我這裡只能隨手列舉幾條。我把相關的網站鏈接附上,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仔細研究研究,「防患於未然」嘛!—-

大牆裡面的一組數字

犯人最基本的自由受限制的程度按其危險性分為A-D四個級別。A級犯人被認為是一旦逃跑會對公眾安全造成巨大威脅,而D級犯人則可以在開放的環境中服刑。

最新統計顯示,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共有犯人83,163名,人數創歷史記錄。其中近兩萬人不得不兩人合住一個牢房。

為緩解監獄壓力,內政部批准部份犯人可以提前18天假釋。每位得到提前釋放的犯人,每天可得到10英鎊,補貼因失去在監獄裡的免費食宿而造成的開銷。截至目前,共有兩萬三千多名犯人被提前18天釋放。僅此一項納稅人就要拿出四百多萬英鎊。

犯人如果願意參加「有目的的活動」(purposeful activity),比如參加各種培訓班,可獲得每週最低四英鎊的報酬。

犯人如果幹活,每週最低報酬四英鎊,每天最長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如果犯人有幹活的意願而獄方不能提供工作機會,犯人可領取每週2.5英鎊的失業補貼。

犯人可以向典獄長或獨立的監管機構投訴。接到投訴後必須在七天內給投訴的犯人做出書面回答。犯人也可以使用監獄系統之外的渠道,比如向當地議員投訴。

犯人可以在監獄裡提起法律訴訟,可以請律師,可以代表自己出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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