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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條例部分違憲 法界今辦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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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三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年初做出釋字六三六號,指「檢肅流氓條例」部分條文違憲。刑事法雜誌社基金會今天就這項條例舉辦研討會,基金會董事長、前法務部長廖正豪發表演講指出,要掃除黑道勢力,必須結合政府與全民的力量,並宏觀社會整體的問題癥結,從預防犯罪以及切斷經濟來源做起。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年二月一日作出釋字六三六號指出,檢肅流氓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及第五款關於品性惡劣、遊蕩無賴的規定,行為類型空泛;第十二條第一項關於過度限制被移送人對證人的對質、詰問權與閱卷權規定,過度限制被移送人的訴訟防禦權,應至遲於解釋公布日起一年內失效。

由於檢肅流氓條例歷來已三度宣告違憲,創下憲政史上的紀錄,刑事法雜誌基金會為了探討此條例應如何修正,以及未來的立法模式,今天在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際會議廳舉行研討會,邀請具有掃黑及檢肅流氓實務經驗的法界、警界人士與專家學者演講與談。司法院、內政部、法務部等單位均派代表出席。

在法務部長任內大力推動掃黑的廖正豪首先發表「『掃黑』法制與實務—宏觀政策的規劃與推動」演講。他指出,台灣社會治安近年來快速沈淪、惡化,主要導因於社會整體價值觀的嚴重扭曲以及功利主義盛行,使黑道幫派自原本的區域性集團漸漸坐大、串連,成為具有影響力的犯罪組織。

他說,幫派透過地方性選舉成為民意代表或是公職人員,以合法掩護非法,並結合政治人物,侵蝕政務。要掃除盤根錯節的黑道勢力,必須結合政府與全民的力量。而在掃黑政策的規劃上,不能只從打擊犯罪著眼,必須宏觀社會整體的問題癥結,從預防犯罪以及切斷經濟來源做起。

廖正豪表示,積極推動掃黑、查賄、肅貪、肅毒、肅槍、洗錢防制及獎勵自新、更生保護,將配套措施完善化,才能真正掃除犯罪勢力。另外,兩岸應共同合作打擊黑幫組織與犯罪,持續、擴大並提昇刑事通緝犯和嫌疑犯查緝遣返作業的範圍與效率,並建立機構性犯罪資料交換、交流的互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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