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一日電)六年前政府推動發展國內照顧服務產業,前年開始更將外籍看護工申請結合照顧體系,提高聘請外籍看護工的門檻,不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坦承,價格因素,即使政府積極發展照顧產業,但外籍看護工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持續增加。
日前,有立法委員提出放寬申請外籍幫傭及外籍看護工的資格,勞委會今天別召開「外籍看護工及外籍幫傭開放政策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發展的競合關係影響座談會」。
外籍看護工在台灣的照顧體系中,定位於補充性原則,2006年一月一日起,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須由特定醫院醫療團隊認定需二十四小時照顧,或重度以上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並經長照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無法媒合者,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
不過,勞委會統計,到今年五月底止,外籍看護工引進人數總計十六萬五千五百一十七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七千七百五十六人,增幅為百分之四點九二;外籍幫傭到今年五月底人數為兩千五百九十八人,較去年同期增加六十人,增幅百分之二點三六。
彭婉如基金會執行長王惠珠認為,政府一方面發展長期照顧產業,並鼓勵中高齡者投入,但另一方面又要考慮放寬外籍看護工及幫傭的引進標準,讓人無所適從,長期照顧問題,不是開放外勞就能解決。
脊髓損傷協會代表則明白說出,並非不支持國內本勞政策,但多數家屬負擔不起,所以長期照顧媒合率不高,如果政府能協助財務負擔,大家也都願意用本國的照顧員。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辛炳隆說,不應將發展長期照顧與創造就業劃上等號,根據他做的研究,如果停止引進外籍看護工,願意轉用本國看護工者,只有百分之三十,其他不是選擇自行照顧就是送到養護機構。
辛炳隆建議由非政府組織NGO等團體負責引進並管理社福外勞,讓長期照顧與外勞不再是對立競爭關係。
不過,也有其他團體擔心,仲介公司再化身為NGO,照樣把持外勞引進的利益。
勞委會副主任委員潘世偉坦承,價格是雇主選擇本勞、外勞的關鍵因素,勞委會並不會貿然就開放外勞引進標準,在社福外勞方面,希望配合政府長期照顧發展政策,在擬定政策前先聽取社福團體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