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泰駐台代表:泰與台灣無法訂定換囚協定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台北十三日電)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代表安佩蘭明確表示,換囚條約或協定是政府間的官方協定,泰國目前無法與台灣簽訂,雙方也未就此進行磋商;因此,目前在泰國監獄服刑的台灣犯人,特別是重刑犯,回台服刑的機會可說是極為渺茫。

但安佩蘭保證,在泰國監獄服刑的台灣人得到「適當的待遇」,家屬、非政府組織代表及台灣駐泰官員,都可隨時探視。

根據外交部最新資訊,目前在泰國的台灣受刑人有一百一十五名,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涉及毒品犯罪,他們在泰國監獄中的待遇,受到受刑家屬及人權機構的高度關切,是否能透過換囚或轉移囚犯方式能讓他們回台灣服刑,已成為台泰雙邊關係的重要議題之一。

不過,安佩蘭日前在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已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她說:「我們(台灣及泰國)之間不能有此協定,這是政府間的官方協定,因此,「這些受刑人必須在泰國監獄服刑」。

台灣外交部官員也證實,由於泰國堅持簽訂換囚協定涉及主權問題,台灣的努力難有所突破,目前外交部及駐泰國代表處全力提供可能的協助,如代轉匯款、義診、翻譯文件、聘請律師等相關法律服務,以及定期探視。

安佩蘭解釋,泰國只與少數國家定有換囚協定,更重要的是,即使有了協定,仍須考量犯罪行為、刑期等因素,個案決定該犯人是否符合條件。

如泰國法律嚴格規定,與毒品有關的案件不能特赦,而在泰國監獄中服刑的台灣犯人絕大多數是走私或販賣毒品,刑期多在三十年到五十年間,也很難適用於換囚協定。

據了解,去年泰皇八十大壽特赦,有三名台灣受刑人出獄,但他們都是在長時期服刑,只剩下四、五年的刑期後,才被納入特赦對象。

安佩蘭表示,泰國政府對毒犯已經相當寬容,如在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有可能被處死。

另一方面,安佩蘭對台灣獄政單位的「過度嚴格」規定也有不滿。她說,台灣駐泰官員探視時,泰國監獄會一次集合所有台灣犯人,但在台灣,她探視泰國犯人時,一次只能十人。

目前有六十三名泰國犯人在位於桃園龜山的台北監獄服刑,安佩蘭說,秉持公平原則,她必須探望每一位泰國犯人,給他們完全一樣的服務,現在她必須七次往返台北–桃園龜山。

安佩蘭說,她將向台灣外交部表達不滿。

而台北監獄官員表示,事實上,他們已經很禮遇泰國代表處,因為根據規定,一次最多只能探視兩名犯人,對台灣的立法委員也是如此,他們放寬到十人已是極限。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