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威脅警告下賠償退伍軍人80萬

脅破綁架案反被勞教 遭毀容8年上訪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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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湖南籍退伍軍人蔡光武8年前在深圳協助警方破獲了一起涉及500萬元的綁架案,可他卻因此遭到厄運——被冤判勞教,並從此冤上加冤。走法律途徑行申冤行不通,無奈下他只得走上漫長的上訪路,期間飽受侮辱折磨。因他不屈的抗爭和揭露及他的退伍軍人背景,迫使當局著手處理他的冤案。

今年3月21日下午,在湖南省南縣森藝大酒店,中共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廳、深圳市政法委、深圳市中級法院、深圳市公安局、湖南省益陽市公安局等相關機構的官員一起對蔡光武威脅、警告、討價還價後,達成賠償他80萬零1元的協議,並聲稱解決了蔡的案件,告一段落。


中共當局與湖南籍退伍軍人蔡光武擬訂的協議書第二頁(蔡光武提供)

近日蔡光武對大紀元表示,在擬訂協議時,官員明確地表示對他的恢復名譽、追究違法人員責任、安置問題不予考慮,並威脅到如果不達成協議,以後不會再管他的事情,還警告他不要搞得雞飛蛋打。

他說,雖然獲賠80萬,但他最基本的要求並沒有達到,當局毫無人性化,他已被拖得身心疲憊,經過幾個月的反思和消化,仍然無法放棄追究冤案製造者的法律責任,所以他公開向媒體曝光這個賠償內幕,並做好了受當局打壓的精神準備。

大紀元記者近日聯繫湖南省公安廳、深圳市公安局及政法委,慾瞭解蔡光武獲得賠償80萬賠償及當局如何處理他的其他訴求,但上述幾個單位接電話者皆表示不清楚此案,並不予配合轉接相關知情官員。

要求追究法律責任「不可能」

蔡光武從部隊復員後在深圳謀生。2000年7月,出於見義勇為,他舉報並協助廣東深圳市警方破獲一起500萬元綁架案,不料因為當地警匪勾結,綁匪不但無罪全部逍遙法外,他卻被以「綁架預備」的罪名判處勞教一年。勞教結束後的多年來,他不斷的訴求,無數次的上訪,3次行政複查,7家法院9次訴訟,歷經數年無結果,期間多次被深圳警方毆打、關押、被綁匪追殺威脅人身安全,更不可思議的是,他被警察毀容致殘。

蔡光武在對記者透露2008年3月21日雙方達成協議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糾葛時表示,他有4項基本的訴求,但公安部的官員對他說,不談恢復名譽、追究責任及安置問題,就談賠償,今天就把問題解決了,案子就告一段落。

他說,「我當時說賠償的數目多少,根據案例算起來,要賠一百多萬,加上8年上訪的損失和毀容致殘的損失應該達到190多萬,我放棄一部份的話,達到120萬元事情就可以了結」。

「他們說這是不可能的,這個案例賠償的價格太高的話,不好處理後續的案例,影響也比較大,所以不可能達到你的要求。」

「深圳政法委的官員表示,最高的賠償能達到70萬。我說我不會同意,安置問題你們都不去考慮,那肯定是不夠的。」

高官出面協議 第一次

蔡光武透露,當時在場的公安部官員對他說:你的一個個案,公安部、省公安廳等這麼多領導出面處理這個事,在新中國還是第一次。今天能不能達成協議,這麼點問題都沒處理好,我們有沒有能力…..,反正他說了一大堆。

他對記者說,「他威脅我不達成協議的話,明確地告訴我以後不管我的事情了,隨你怎麼樣去。他們還警告我不要弄得雞飛蛋打。」

「我說你要這麼說,我也明確地跟你講,這是不可能的。打這個官司我就沒看重錢,我提出的賠償數額是根據別人的類似案件要價的,是有理有據的。因為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你們不能厚此薄彼,我不是台灣來的,我在中國受共產黨教化30多年。如果這個數額達不到,好,一分錢我都不要,我家裏也沒什麼親人,我說話算數,說到做到。我只有一個要求,你幫我追究法律方面的責任!」

蔡光武說,他們還是說:這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如何又說了很多,我當時想了想,就想先拿一部份錢,以後再告吧。所以我對他們說:我從前發過誓,低於80萬我不會要,這樣吧,你們賠80萬零一塊錢,我跟你們達成協議,因為一塊錢也是一個標誌吧。

「他們馬上就答應了,過了10來天就把錢匯給我了,之後我在協議上簽了字。」

無人性化 幾個月仍無法接受

蔡光武經過幾個月的反思及消化,還是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他對記者說,「我肯定是不服的,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安置的問題一點都不做,人性化的東西一點都沒有,比如我要求他們去看我的養母一下,他們都沒有,我母親80歲了,為了我的事擔驚受怕,慰問一下都沒有,說她是鄉下老太婆什麼的,他們沒有一點人性化」。

「我有很多想法,為了這個事我都想跟他們拚命,想報復他們,我致死不服的。我又想過段時間慢慢的看能不能說服自己,到現在都說服不了自己,這個願望也越來越強烈,現在我越來越想報復造成我痛苦的政府官員。」

「我主要是質疑在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的?為什麼共產黨的官員犯法,法律判決行政行為錯了,為什麼行政當事人沒有責任?」

蔡光武表示,對於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他的要求並不高,只是想湖南當地的一些官員坐在一起開個座談會,宣佈他沒有犯法,確確實實是冤枉的就可以了,但卻遭到拒絕。

「共產黨太卑鄙了,整得我身心疲憊,如果大紀元報導這個事情後,當局給我壓力,或者威脅我什麼的,我是這樣想的,你愈強我最強,你愈弱我最弱,它強我是不怕的,我就敢跟它拚命,就這麼簡單的事情。」

2006年協調無誠意

蔡光武的冤案發生後,他一方面尋求法律及上訪渠道解決問題,一方面進行不屈的抗爭。他曾多次在北京等地慾以跳樓等自殺方式向社會控訴中共的黑暗,當時獲得大陸眾多媒體的報導,但報導對他冤案中所涉及的政府官員的罪責卻避而不談。

在2006年中共兩會期間,在北京上訪的蔡光武遭到湖南警方捆綁,被蒙面送到火車站後,在回湖南的火車上警察指使在北京僱的社會流氓,殘忍的折磨他後,將他扔在火車車箱相接處地板上直到湖南,並稱這是中央的命令,不押他回去,交不了差。

隨後大紀元再次報導了他的遭遇,他在身體好轉後又回到北京繼續上訪。2006年4月22日,湖南方面派工作組在北京找到他,說他的問題已引起中央有關領導、有關部門的重視,湖南省省政法委也已和廣東省政法委溝通過,要他回湖南給予配合。湖南方面還請出法律專家把他的案情弄清楚後,找出有利因素,然後由省政法委副書記帶隊,益陽市政法委書記賀鑫,南縣政法委書記周放鑫等一同前往廣東,協商、協調解決他的案件。

蔡光武透露當時湖南和深圳兩地對他案件的協調情況時表示,2006年5月份由湖南省政法委副書記帶隊,市、縣、鎮政法委一把手及蔡光武共24人分批抵達廣東。5月25日下午,在湖南與深圳有關當局的協商會議上,蔡光武也被允許進入會場,但主持會議的深圳市政法委執法監督處處長溫國誌拒絕聽他的賠償要求,佛袖而去,使湖南當局對蔡曾做的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蔡光武說,事後他又重回北京,住在訪民村進行著所謂的上訪程序。2007年8月24日,蔡第一次在北京見到了深圳的政府官員——福田分局的幾個警官,他們表達受領導委託來接蔡回深圳解決問題,當時他對其誠意表示懷疑,結果也未出他所料,最終他的基本訴求還受被拒絕,這次他意識到此乃中共在17大前慾把他騙離北京。

他曾對大紀元表示,他的冤案得不到處理,上訪8年,蹉跎著歲月,損耗著青春。他1歲喪母,家庭很不幸。今年35歲了,去日苦多,也因為曾被毀容,至今無條件成家立業。

大紀元對蔡光武冤案的報導及發表在大紀元的部份相關文章的鏈接如下:http://news.epochtimes.com/b5/6/11/3/n1507956.htm
http://news.epochtimes.com/b5/7/3/13/n1644118.htm
http://news.epochtimes.com/b5/7/10/19/n1872494.ht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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