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導)近日,江蘇省蘇州、南京等五個城市約一百多名經租房業主集體訴訟至南京市中級法院狀告江蘇省政府,要求判令該政府行政不作為。然而南京中院回覆說他們沒有管轄權,但是業主代表並不認同,認為只是推諉搪塞的藉口。
據海外博訊網星期日消息,從2006年4 月5日起,四百多位經租房業主聯名向江蘇省政府法制辦提出《關於審查蘇建房(1993)444號規範性文件的建議書》,因為該文件與國務院的有關產權的規定相牴觸,因此要求撤銷該文件,同年6月5日在發出的催辦函中,提出了「舉行聽證」的請求。他們通過特快專遞、掛號信、走訪、委託人大代表轉信、電子郵件等形式和渠道,持續催辦處理意見並重複上報上述《建議書》達8次之多,但兩年多來並沒有任何回音。
因此在本月11日,包括蘇州、南京、揚州、連雲港和鎮江等5個江蘇省城市的百餘戶經租房業主集體狀告江蘇省政府行政不作為,相關訴訟文件發送到南京中院,根據最高法院的最新的規定,法院在收到訴訟文件後7個工作天予以答覆。
星期三,本台電話採訪了集體訴訟代表成以公,他說星期二南京中院的法官致電,說他們法院沒有管轄權:
成以公:「這樣講是不對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講,縣級政府以上的行政案件,由中院來受理,這有規定的。他說我們沒有管轄權,你們可以到省高院去起訴,要求我們把起訴材料,訴狀、證據拿回來,或者他給我們寄過來,他的意見就很清楚,想要我們向江蘇省高院起訴。」
另一位經租房業主丁春芳星期三說,法院也不依法辦事:
丁春芳:「不依法辦事,法院應該是他的轄地,他有什麼權力說他不受理?省政府的作為不對,你講我沒有權力管他,那還有誰管他。那我們當然很有看法的啦,他不管什麼地方,最大一點就是無利不作為,有利亂作為。」
成以公說,中院應該受理:
成以公:「今天上午我跟他通了下電話,我提出四點意見,第一點,我們是向南京中院起訴,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二點,如果你們認為不好受理,無權來立案審理,如果你們認為這個案子複雜,重大疑難,或者有影響,集體訴訟,那麼你們按照高法的司法解釋,應當報請江蘇省高級法院來決定,高級法院依法或者是自己受理,或者是制定你南京中院受理,這全是你法院內部的工作,與我們起訴的當事人沒有關係;第三點,如果我們起訴不符合起訴條件,請你裁定駁回起 訴;第四點,我們不會去南京取回我們的起訴材料,你們也不應該寄給我們。他說我們把這個情況再向領導回報吧。」
據了解,他們提出的訴訟理由包括,江蘇省建設廳(原省建委)蘇建房(1993)444號行政決定,明顯超越權限,違背國家法律,明顯違背上位法、與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規定相牴觸等。
成以公說與他們的訴訟相類似的案件在全國也比較少見:
成以公:「維權過程是比較漫長,阻力很多。經租房主的情況是各不相同,但是我們起訴這個行政不作為這個裡面就突出的反映了一個共性的東西,各地用「對策代替政策」,引起了許多個案久拖不決原因很多,這個案子如果能妥善解決了,對各地依法行政,執行政策不走樣,不唱反調,對老百姓有利的政策規定能得到執行,這個將會起到很大的、良好的結果。」(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