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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與記者和解 聲明採訪要有分寸

2008-07-25 20:21 中港台時間|07-25 10: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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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嘉銘/綜合報導

李亞鵬前天在泰國曼谷機場因不滿香港週刊記者近距離拍攝愛女李嫣,當眾發火怒打記者,被打傷的記者在曼谷機場報警並驗傷,並以拍下李亞鵬打人的照片作證據。曼谷警方隨後請李亞鵬到警局協助調查,雙方在警局僵持長達2個半小時,最後才各退一步和解收場,李亞鵬也向記者道歉,但他事後仍再次聲明「記者採訪要有分寸」。

李亞鵬前晚9點在經紀人陳家瑛陪同下,到警局製作筆錄,對於被控打人,他起先不但拒絕向記者道歉,又指出沒有證據証明記者的相機是他損壞的,除了拒絕賠償,更表示2歲女兒李嫣被記者的採訪行為嚇到,想反告記者,雙方爭執許久,最後才和解,事後還傳出記者被打壞的相機,是由1位泰國警官幫忙賠錢。

李亞鵬事後再次聲明:「作為一個人,不能影響社會要大家同情一個明星,但作為一個父親,不會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記者採訪要有分寸,家人與女兒是我的底線,可以拍我,我會配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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