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民告官 內蒙一政府聘所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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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亞微2008年7月31日華盛頓報導) 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府為了避免民告官的情況出現,把區內所有律師都聘為政府的法律顧問。有些專家指出,這種獨霸律師資源的做法只能加劇政府與老百姓之間的矛盾。

*所有區內律師全為政府法律顧問*

據中國官方《半月談》雜誌報導,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府連續多年聘請區內所有律師義務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報導說,按照政府與律師簽訂的協議,律師不能在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同時,擔任狀告政府方的代理人。這意味著,老百姓要打官司控告政府或政府官員,只能自學法律或聘請外地律師。

《半月談》雜誌指出,當地政府官員以為他們這種做法是在為政府解難,有助於降低上訪率,平息民憤,達到社會和諧,但實際上,這並不能阻礙老百姓狀告政府的維權路,因為他們還可以找外地律師代理訴訟。

原內蒙古包頭市律師許北方因代理勞工權利訴訟被中共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出獄後流亡倫敦從事學術研究。他指出,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府的做法使政府與律師之間的關係更明朗化,那就是,律師只能聽從政府司法部門的管理,而沒有自己的自由。

他說:“政府採取了一種非常獨裁和霸道的手段,使律師由政府直接來監管更加明朗化,也就是說,我不允許你告我,政府就是我一個,也就是共產黨領導的這個政府,誰也不能說我不好,我就是光榮偉大正確。這個黨派和這種利益集團說了算,不存在法治,律師只是一個點綴而已。”

*分析:做法幼稚損害政府形象*

“中國律師觀察網”負責人趙國君指出,當地政府的做法嚴重干擾了律師的執業自由。他說,這種做法非常幼稚:“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律師的執業範圍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你可以一手遮天地在你的本轄區內玩弄這樣的手法,但是律師的執業邊界是不在一個轄區內的,各地的律師都可以參與。如果出現違法事件,是可以請外地律師的,你能把全中國的律師都包下來嗎?”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則指出,在市場經濟下,律師靠提供法律服務為生,正常情況下應該收取服務費用,而政府也不是付不起律師費。江天勇律師說,在這種情況下,律師長年免費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並非他們所願。

他說:“在中國,行政權力過大,使得所有本來應該是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務和公共資源的政府部門,利用手中的權力,明地或暗地強迫公民和法人為他們做義務之外的事情。政府這樣做存在擾亂競爭秩序的問題,比方說:你要求律師事務所免費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也提供免費法律服務,這是否存在市場無須競爭的問題呢?是不是擾亂了律師執法的競爭行為呢?”

江天勇律師指出,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府一手包攬所有的法律資源和律師資源,使得法人和公民在政府侵犯他們權利的時候無法得到專業的法律支持。江天勇律師表示,這種做法不利於當地政府依法行政,使政府處於公民的法律監督之外,不僅嚴重阻礙了中國的法治進步,也損害中國政府的形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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