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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環境用藥危害人體 高市環局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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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八日電)鑑於環境用藥使用不當污染環境也危害人體,高雄市環保局施鐵腕加強取締違規業者及相關誇大不實廣告,上個月共計普查環境用藥標示一百一十一次、抽查藥品廣告二十六次。

環保局今天指出,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制業許可執照者,不可販賣陳列商品,或透過影視、廣播、看板、網路、刊物廣告宣傳,尤其是誇張不實的宣傳內容,更是取締的重點。

環保局經常派人至大賣場、十元商店、便利商店、藥局,抽查市售環境用藥,包括蚊香、防蚊液、蟑螂藥、老鼠藥,是否取得環保署的許可證,上個月普查達一百一十一次。廣告部分也針對報刊、網路、廣播等媒體進行抽查,發現有誇張不實的廣告,立刻著手調查。

環保局說,有些廣告用詞誇張效能,例如「小強殺手」、「通通殺」、「根除保證」,還有些誇張安全性,如「環保配方」、「人畜安全」、「無毒性」等,或誇張製造方法,如「最新科技」、「最高技術」等用語,都是環境用藥的「王祿仔仙」。

環保局長蕭裕正表示,不要以為只有人吃的藥才需要許可、管理,環境用藥若使用不當,一樣會危害人體健康,所以必須加強管制。若未獲得許可而公開陳列、販售,或廣告宣傳,將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三十二或三十三條開罰,絕不手軟,可處新台幣六至三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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