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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例 卡債族透過法扶解決卡債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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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四日電)患有小兒痲痺的低收入戶黃先生,因積欠近新台幣六十萬元卡債無力償還,尋求法院聲請債務清償更生方案,法院裁准黃先生只需六年清償八萬三千餘元,即可勾銷債務,成為國內第一件透過法律扶助消債更生成功的案例。

「心情放鬆很多,律師來電告知法院裁定結果當天晚上,覺睡得很好,以後不用再為還債煩惱了」。成為全國首件透過法院更生聲請、成功解除卡債的黃先生,今天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記者會說明他的心情。

自幼患小兒痲痺的黃先生,收入來源僅靠資源回收及政府的殘障、低收入補貼,為娶妻而向友人借款二十餘萬,以卡養卡而成為卡債族,積欠銀行約六十萬元。透過法扶會協助向法院聲請更生案,扣除每月生活必須費用後,其餘每月金額全數提報還款,儘管銀行認為金額太低,但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仍裁准更生案。

法扶會會長、律師林永頌表示,法院處理消債更生案件,重視的是債務人還款誠意,讓債務人在能力範圍內盡可能清償,只要債務人提出的方案能獲法院接受,就不須召開債權人會議,法院可逕為裁定,債務能否還清不是重點,法院甚至還會考量物價上漲,逐月減少債務人償還款額。

以黃先生為例,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是台北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支出為一萬四千一百餘元,黃先生提報的方案是每月收入,扣除夫婦兩人生活費九千九百九十元,每人每日膳食費一百元,在第一到第十八個月每月償債一千五百元,然後逐月遞減,七十二個月後還清八萬三千零三十四元後,法院認為黃先生並無浪費,也有履行消債誠意。

法扶會律師陳芬芬指出,首件更生方案裁定內容,顯示還款成數絕非標準,只要有心解決問題,債務人可透過包括法扶會等機關的協助,經由向法院聲請消債條例更生方案,都有機會在能力範圍內解決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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