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異議人士袁顯臣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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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民生觀察獲悉,黑龍江雞西市異議人士,一直替當地民眾維權的袁顯臣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一審今天在雞西市中級法院第四審判庭開庭審理。袁顯臣在庭上稱此前被關押期間,遭到以毆打等方式的刑訊逼供,而警方從袁顯臣家中搜走的並未公開的文章草稿也成了袁顯臣的罪證。

袁顯臣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和黎雄兵今天到庭參加了訴訟。據李方平律師和袁顯臣的家人向我們介紹,今天上午九點鐘左右,袁顯臣的妻子張女士等人到庭準備參加旁聽時,被法院告之本案涉及國家機密不公開審理。李方平律師等隨即進行了交涉,指本案在審查起訴階段一直未按涉及國家機密辦理。相關方面在商討後,接受了律師方的意見,九點半開庭時改為公開審理,袁顯臣的妻子、姐姐及袁顯臣幫助過的當地礦工七、八人參加了旁聽。今天上午的庭審到十一點半休庭,下午一點半重新開庭,下午三點左右庭審結束,法庭未當庭宣判。

剛開庭時,袁顯臣還被戴著戒具,經律師交涉解除。庭審過程中,檢方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對袁顯臣進行了指控:

1、2005年袁顯臣於北京上訪期間,撰寫了《實現民主憲政挽救中國》一文。袁顯臣在文中提出要廢除”獨裁體制”,並向全國人大和訪民發送,妄圖顛覆國家政權。

2、接受境外大紀元等媒體採訪,發佈煽動言論。

3、接受境外維權抗暴熱線潘晴寄送的五千人民幣的匯款。接受中國聯盟鄧太清二千元的匯款,購買照相機用於拍攝簽名名單,該簽名要求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政治權利公約》。

4、寫了二十多篇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這些文章是從袁顯臣家中搜走的並未公開的文章草稿。

針對以上檢方指控,辯護律師認為,袁顯臣的文章等屬於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範疇,屬於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袁顯臣接受潘晴的匯款,用於了家庭生活用途,並未用到其它方面,不存在與境外敵對組織勾結,因此不存在刑法規定的加重條款。辯護律師因此認為,袁顯臣不構成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辯護律師還認為,袁顯臣案在程序方面存在問題。袁顯臣是2008年5月24日在北京被抓的,直到5月29
日才被刑拘。袁顯臣被抓時,抓捕者沒出示相關證件。在這期間的五天裡袁顯臣也不知道自己被關在何處,是什麼機關抓的他。

袁顯臣說,他後來才知道那五天他被關在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在該看守所內,他遭到三番五次逼供,曾被人用手銬砸頭,鼻子也被打出血。被押回雞西市看守所後,刑訊逼供有所減輕,但仍存在。

袁顯臣的妻子張女士說,法庭今天不讓袁顯臣做最後陳述,雖經律師抗告仍無效。袁顯臣在今天的庭審過程中表示自己無罪。此前警方指控袁顯臣幫助民眾維權的內容這次在起訴書中取消了。

1998年,袁顯臣和妻子以雞西市滴道區東興辦事處街道的名義,成立了東興法律服務所,袁顯臣任主任。袁顯臣自此正式開始為當地的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務,也開始了他的十年為民維權工作,並逐漸成為一位民主人士。在多年的維權工作中,袁顯臣代理的大多是各弱勢群體的案子,如拆遷戶、失地農民、下崗工人、農民工等等。袁顯臣不僅代理老百姓的案子,他還敢跟當局較真,別人不敢代理的案子他敢代理。法院一審已判的案子二審時他往往能翻過來,讓法官很沒面子。

袁顯臣曾和發動「不要奧運要人權」的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進行過聯繫,並聯絡礦工及失地農民簽名支持「不要奧運要人權」的活動。2008年5月28日,袁顯臣在北京被黑龍江警方抓回當地,6月30日,袁顯臣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民生觀察工作室
2009-1-12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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