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期間申請示威 維權人士紀斯尊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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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報導)北京奧運期間向當局申請在三個指定的示威區請願抗議的福建維權人士紀斯尊,自去年9月被公安確認刑事拘留之後,日前被福州當地法院以「偽造公文、公章罪」判刑3年。許多福建訪民們為此大抱不平,表示支持紀斯尊上訴。

本台曾報導多名訪民及維權人士在北京奧運期間申請在三個指定的示威區請願卻遭打壓。退伍軍人維權代表、北京武警軍轉幹部單春在奧運舉行時申請示威,卻突然於去年11月左右失去消息,其它軍轉幹部無論多次致電或親自上門尋找均無所獲。也申請在奧運期間示威的福建維權人士紀斯尊於去年9月11日折返公安局查詢申請結果後,突然失蹤,手提電話也關機,多個部門均稱不知悉紀的情況。之後於9月24日福州市刑警確認紀斯尊被刑拘。

據權利運動網站星期三的消息,紀斯尊日前被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法院判刑3年。判決書上寫明,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判處被告人紀斯尊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有期徒刑3年,即2008年9月18日至2011年9月17日。紀斯尊被判刑三年的消息傳到福建訪民們耳中之後,許多訪民為此大抱不平。一位訪民吳華英向本台表示:

「紀斯尊為何被抓被扣?就是因為他當時去申請遊行示威。但直到去年11月份我們才知道他是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裡,因為之前我們都和他失去聯系。我是覺得因為他帶著13件他曾代理過的案子到北京申請示威遊行,這對福建當局而言大概覺得很沒有面子,他們覺得這些事情去鬧是給他難看,現在既然紀斯尊落在他手上,當局也可以隨便給他安上一個罪名。」

紀斯尊的辯護律師黃強律師告訴記者:「當局是認為紀斯尊在代理公民案件中有幾件代理公民的公章和簽字是他自己偽造的,私刻的及假冒的,主要就是這問題,當局沒有認定他其它事情。」黃律師表示,如果是偽造公章罪,最高刑罰是三年。

本台記者於是致電福建省政法委查詢:

記者:「我想問一下當地有位居民叫紀斯尊,他被當局以所謂偽造公文公章罪判刑三年,這事情您知道嗎?」

政法委:「妳哪裏的?」

記者:「我是香港打來的,因為有很多訪民不滿,覺得可能是福建當局刻意打壓他。」

政法委:「事情有無刻意打壓,還是說哪個部門哪個渠道沒有做好,沒有落實政策,可以寫個信寄到這兒向領導反映一下,然後有什麼證據等都可以放在裡面。」

雖然該名接聽人員聲稱訪民們可以將材料寄到他們那裏投訴,但福建訪民陳煥輝表示,紀斯尊被判刑原本就是當局刻意打壓下的結果,他們不相信當局會處理相關投訴:

「這判決原本就是非常不公平及不合理的,而且是有權力在背後干預。公安局向法院提出要重判不能輕判他。」

陳煥輝表示,許多福建訪民對於當局的打壓感到十分不滿,他們支持紀斯尊上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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